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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志书的凡例和编后记

来源:北辰区地志办 时间:2017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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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景秋

  所谓凡例,就是发凡起例。地方志的凡例一般置于志首,是对志书的宗旨、内容、体裁、结构以及编写中一些基本问题的规定或说明。简言之,就是说明志书的宗旨、内容和编纂体例的文字。再通俗一点,就像我国著名语言学家王力先生所说:“凡例是作者认为应该注意的地方。”内容大抵相当于我们常说的行文规范等等。

  所谓编后记,是指写在书籍、文章等后面的短文,用以说明写作目的、经过或补充个别内容,也称跋、书后或是编修始末,是由作者或他人撰写,刊印在书刊的正文后面。志书的编后记是指志书最后所写的介绍有关编写情况、编写背景、人员安排以及编者在编写过程中的所为所感,多为编者自述。

  凡例和编后记,虽是新编地方志所必须要有的内容,但在一轮或二轮修志中,因其篇幅短小,不过千八百字,对于动辄百十万字的志书来说,实在是比边角下料还要渺小,所以往往会被人们所忽视。其实,人们也许有所不知,许多修志大家对志书的凡例和编后记是颇为看重的。尤其是凡例,如宋代周应合在《景定建康志﹒修志本末》中,讲到修志必须做好四件事,第一件就是“定凡例”。今人朱士嘉说:“凡例是对于编修目的、方法和内容结构的纲领性说明,对全书有指导意义。”傅振伦也说:“修志之道,先严体例,义不先立,例无由起。”

  凡例作为志书的编纂纲领和准绳,是全书的“文眼”。但在一轮修志乃至二轮修志中,凡例的编写并没有紧扣志书的体例及内容,而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如模式化倾向比较明显,忽视特例而不加以说明;志书编纂指导思想表述不确,甚至片面;简称与全称对应不上,全称不全,缩略语不加解释;凡例所列条文与志文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毫不相符;套用其志或前志凡例,旧瓶装新酒,缺少新意;少数凡例不合志体或违反有关规定,述事不明,条理不清等等。

  写好凡例是保证志书质量的重要一环,在二轮修志中更应该浓墨重彩。因为精准翔实的凡例不仅能为志书增光添彩,而且便于读者阅读和理解全书内容。在二轮修志中,笔者认为凡例应该写得更加全面、准确而详细,涵盖更加广泛,更加切合志书的实际。凡例条文要与全书内容相统一,不能两张皮。不仅要写清志书的指导思想、记述内容、时限、记述角度、编修体例、顺序、结构,还要写明编写的行文规范、资料来源及特色篇章的升格处理等等。它就好比是药品的说明书或是游园的地图,不仅有药品的名称、成份、用量,还要写清不良反应;不仅要有各处的景点,还要有相关的线路标识及卫生间的标注等,从而更好地起到提醒注意和指引说明的作用。如果不把药品说明书和游园地图当回事,那就有吃错药和走错地方的危险。凡例也是如此,如果写得不好或是不够重视,那么凡例就会形同虚设,读者读志就会有混杂迷乱之感。

  编后记是序的延伸,相对于自序的饱满翔实,编后记往往是语言简洁。但志书的序多为他序,故志书的编后记则应该写得更加丰满,以补充他序的不足。众所周知,修志是一项系统工程,人员多,时间长,其中的艰辛只有修过志的人才会知道。好的经验、所走的弯路、难题的处理、史料的选用、标准的把握等等,这些修志离不开的始末根由都可以在编后记中告诉人们。

  以往的志书编后记大多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多失之于简。笔者认为,作为他序的有力补充,编者正可以在编后记中抒写自己修志过程中的感悟和感怀。在二轮修志中,如果在编后记中如实写下编者不同阶段的工作安排、编写人员明细、前后人员的变化,编写过程中的体会感想、招法措施、经验教训以及谁的贡献大、付出多、得到哪些人员和部门单位的支持、是谁最先提供的资料,乃至编者如何辛苦、如何操劳、如何修改志稿等等,并可加上相关图片,一定会增强读者对修志背景的了解,更好地便于读者了解志书的编写意图,判断志书的价值,掌握阅读重点,从而提高阅读志书的兴趣。同时,还可以在编后记中就书中的重点和难点,作简要的阐述,并对前志的情况加以简述,对如何处理二轮修志与前志的关系加以说明等等,从而更好地给读者和其他编修者以及后续修志者以参考、借鉴和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