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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 天津市初评、复评工作圆满结束

来源:年鉴指导部 时间:2020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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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中国地方志学会《关于印发〈第七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指组字〔2020〕4号)要求,市方志办及时制定印发《天津市地方志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参加第七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的通知》(津志办发〔2020〕6号),对天津市初评、复评工作作出部署。

  截至8月20日,市方志办共收到申报年鉴11部,符合参评条件的10部,其中区级综合年鉴7部、专业年鉴3部。9月15日、16日,第七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天津市初评工作在市档案馆举行。评审工作开始前,市方志办年鉴指导部主任张月光对评审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强调了评审的目的和意义,要求各位评委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评审。年鉴指导部二级调研员唐旗主持评审工作,对评审中应注意的细节和如何打分进行了说明,强调了回避原则。随后,与会评委按照评审标准对参评年鉴逐一审读打分,至16日中午,初评工作结束。9月18日进行复评,与会评委除对参评年鉴进行审读外,重点对初评结果进行了审核。按照《第七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实施方案》中“在建议通报表扬年鉴总数范围内,特等年鉴和一、二、三等年鉴占比分别为10%、20%、30%、40%”的要求,分别确定2部区级综合年鉴和1部专业年鉴建议通报表扬等次。建议《北辰年鉴(2019)》为县区级综合年鉴一等,建议《滨海新区年鉴(2019)》为县区级综合年鉴二等;建议《天津规划和自然资源年鉴(2019)》为地方专业年鉴三等。 

  市档案馆副馆长,市方志办主任关树锋在初评和复评工作结束时发表讲话,对评委们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他强调,通过评审,进一步提升我市综合年鉴和专业年鉴编纂水平,在提前完成中指组“两全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尽快在全国精品年鉴申报中实现天津精品年鉴零突破。他要求,年鉴指导部加强业务指导,搞好年鉴培训,提升工作质效,力促全市年鉴事业实现新发展,取得新业绩。

  评审结果于9月21日至25日在天津地方志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此次评审是对全市年鉴编纂水平的一次检阅。通过评审,不仅推荐出天津市的优秀年鉴,而且深入了解了我市年鉴编纂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十三五”时期我市年鉴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但在精品年鉴的打造上与先进省市存在差距,急需我们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奋起直追,通过全市年鉴工作者共同努力,力争早日创出“天津品牌”。 

  (年鉴指导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