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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 落实对口支援西藏新疆修志编鉴工作方案

来源:方志指导部 时间:2019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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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全国地方志系统支援西藏、新疆地方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指组字〔2018〕10号)文件精神,协助西藏、新疆地区完成到2020年二轮修志和综合年鉴编纂全覆盖、一年一鉴、公开出版“两全目标”任务,经与西藏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对接协商,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精神,结合西藏自治区地方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实际,贴近需求,创新思路,密切协同,依法推进援助任务圆满完成。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中指组援藏援疆修志编鉴任务分工,天津市档案馆(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方志指导部指导西藏自治区编写省级志书《教育志》,南开区、河北区、北辰区、静海区、西青区分别协助昌都市卡若区、贡觉县、丁青县、江达县完成市县志编修工作。年鉴指导部指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编纂《和田年鉴(2019)》,西青区、津南区、宝坻区分别协助和田地区于田县、策勒县、民丰县完成县级综合年鉴编纂工作。河西区协助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完成《卡若年鉴》编纂工作。期间,方志指导部、年鉴指导部负责理论培训,业务指导。

  三、进度安排

  (一)签订对接情况表(2月-3月底)

  1.天津市档案馆(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方志指导部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对接《教育志(2001-2010)》;

  2.天津市河西区、静海区地方志办公室与昌都市卡若区地方志办公室对接《昌都县志(2001-2010)》;

  3.天津市河北区、宁河区地方志办公室与贡觉县地方志办公室对接《贡觉县志(2001-2010)》;

  4.天津市西青区、北辰区地方志办公室与丁青县地方志办公室对接《丁青县志》(第二轮);

  5.天津市南开区、武清区地方志办公室与江达县地方志办公室对接《江达县县志》(第二轮)

  6.天津市档案馆(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年鉴指导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对接《和田年鉴(2019)》;

  7.天津市西青区地方志办公室与于田县县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对接《于田年鉴(2019)》;

  8.天津市津南区地方志办公室与策勒县县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对接《策勒年鉴(2019)》;

  9.天津市宝坻区地方志办公室与民丰县县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对接《民丰年鉴(2019)》;

  10.天津市河西区地方志办公室与昌都市卡若区地方志办公室对接《卡若年鉴》。

  (二)稿件审核(4月-12月份)

  请各援藏援疆修志编鉴对接单位对所承担的志稿、年鉴稿进行审读,从篇目设置、体例结构、文字表述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提高志书编修、年鉴编纂质量。

  (三)组织培训现场指导(4月-6月份)

  各援藏援疆修志编鉴对接单位适时选派专家或业务骨干到所对接地区方志办、史志办开展业务培训,实地进行指导,帮助组建地方志业务队伍。天津市档案馆(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向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无偿提供专业教材《天津市志书编修指导教程》各200本,同时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提供由方志出版社出版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教程》,请自行协调购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天津地方志援藏、援疆工作由天津市档案馆(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区地志办具体落实,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共同完成的援修援编机制。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援藏援疆修志编鉴单位要严格按照援藏援疆工作对接情况表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密切联系,采取现场培训与远程指导、网络教学、制作教学光盘等多种形式,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的各阶段工作内容,竭力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完成“两全”目标提供有效帮助。

  (三)确保工作实效。安排对口援藏援疆相关区地方志机构参与对接。各援藏援疆修志编鉴单位要严格按照对接情况表和工作进度安排,定期向天津市档案馆方志指导部、年鉴指导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构建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责任体系单位。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