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专栏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开展史志研究,组织编著地方史;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内设5个职能处室,下辖1个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9362931.61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572410.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95944.00元,占90.7%。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9362931.61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572410.58元,其中:基本支出8048257.58元,占86.0%;项目支出465944元,占5.0%。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514201.58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1088411.22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7767633.78元,其中:
“行政运行”7291630.78元,主要用于:地方志办公室人员和公用支出;
“事业运行”10059元,主要用于:地方志馆人员和公用支出;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65944元,主要用于:离休和在职人员抚恤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09572.52元,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9572.52元,主要用于:地方志办公室和地方志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36995.28元,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209995.28元,主要用于:地方志办公室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127000元,主要用于:地方志办公室医疗补助支出。
四、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8048257.58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855801.22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710068.51元,其中:
“基本工资”991123.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1451711.50元,主要用于: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
“奖金”539320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9572.5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9995.28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7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145.14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各项保险;
“住房公积金”1410404.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56797.07元,主要用于:值班费等人员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192806.58元,其中:
“办公费”204841.93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39465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3804.66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7467.60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水费支出;
“电费”28340.78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31963.83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邮寄费及电话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取暖费”45182.4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取暖费支出;
“物业管理费”67773.6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96347.5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40061.00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修理的维护费用;
“租赁费”218220元,主要用于:单位租赁办公用房的费用;
“会议费”31614元,主要用于: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等;
“培训费”29489.5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等;
“公务接待费”2151.87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劳务费”874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
“工会经费”4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96195.54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61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21389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32811.37元,主要用于: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4240.00元,主要用于:志书出版业务等日常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303.50元,其中:
“离休费”15028.1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的离休费等;
“退休费”110275.32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等。
4、“资本性支出”20078.99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1928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798.99元,主要用于: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五、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2212885.57元,比2017年增加828834.5元,增长59.9%。主要原因是:志书编修出版,增加业务开支。
六、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七、2018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80.00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八、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
九、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2018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8512.87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3114.13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节约开支。具体情况:
一、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因公出国(境)费。2018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361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相比减少4563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节约开支。2018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18年公务接待费决算2151.87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1448.87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2018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5人次,无外事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