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内设5个职能处室,下辖1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875.5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4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875.5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46.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875.5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46.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8.8万元,主要用于地方志编修、研究等业务支出以及本部门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18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58.7万元,包括办公费23.5万元、印刷费47.5万元、咨询费3.0万元、手续费2.6万元、水费2.0万元、电费6.5万元、邮电费8.0万元、取暖费6.5万元、物业管理费6.8万元、差旅费12.0万元、维修(护)费14.0万元、租赁费21.0万元、会议费3.0万元、培训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劳务费12.0万元、工会经费4.9万元、福利费6.1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3.4万元、交通费24.4万元、公用经费其他46.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7.1万元,主要项目是:货物类采购17.1万元,服务类采购40.0万元。
(三)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本部门没有其他需要解释的专业性名词。
(四)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4.9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具体情况:
一、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9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减少 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