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志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机构人员基本情况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内设5个职能处室,下辖1个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二、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829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增加4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部门支出预算829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增加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3.3万元,主要用于地方志编修、研究等业务支出以及本部门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
本部门2017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50.1万元,包括办公费 18.5万元、印刷费61.4万元、咨询费3万元、手续费2.1万元、水费1.8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15万元、取暖费7万元、物业管理费6.8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费13万元、租赁费3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4.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4.6万元、福利费5.5万元、交通费22.3万元、公用经费其他48万元;政府采购预算23万元,全部为货物类。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5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具体情况:
一、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
二、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无专业性名词需解释,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