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天津市地方志办公室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实干意识,大力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积极营造良好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本预算依据《天津市标准周期预算管理办法》和《天津市部门预算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一般性、消耗性支出,并按照严谨、科学、求实的原则编制。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内设5个处,分别为秘书处、市志指导处、区县志指导处、年鉴指导处、规划研究处。下辖天津市地方志馆1个预算单位。
(二)主要职能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三)人员构成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实有人员47人,其中在职人员24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1人。
三、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积极组织推动,加强地方志工作机制建设,继续推动立法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加大督查力度。
二是统筹计划安排,大力推进第二轮修志工作,精心组织《天津市志》编修工作,扎实推进区县志编修工作,加大推动年鉴编纂力度。
三是创新工作思路,探索读志用志新途径,加强市地方志馆建设,编纂地情资料文献。
四是整合文化资源,加强学术研究平台建设,开展方志学术研究,发挥《天津史志》期刊核心作用。
五是严格制度管理,加强地方志队伍建设,重视人才培养引进,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加强机关内部建设。
四、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4年部门收入预算625.1万元,比上年增加18.8万元,增长3.1%,全部为财政拨款。
2014年部门支出预算625.1万元,比上年增加18.8万元,增长3.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00.5万元,具体是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600.5万元,主要用于地方志编修、研究等业务支出以及本部门基本支出;医疗卫生24.6万元,具体是医疗保障2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补助。
天津市地方志办公室“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天津市地方志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开支单位包括天津市地方志办公室机关及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2014年预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8.8万元,具体情况:
1. 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3.6万元,主要原因是考虑物价上涨因素。
2. 201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5.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在北京召开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外省市地志办要求到天津走访;中指办拟计划全国专业会议在天津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