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7年天津市档案信息化发展规划

来源:天津档案馆 时间:2015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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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档案信息化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加快建设以服务为主导的档案信息化体系,全面提升我市档案信息化发展水平,建成以数字资源为基础、安全管理为保障、方便利用为目标的数字档案馆(室)体系,推进我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市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近年来,天津档案信息化建设,秉承信息技术为档案管理服务的宗旨,积极探索、实践信息化环境下档案服务的新方法、新手段,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技术水平,为档案事业发展服务。

1. 档案信息化软、硬件投入和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得到有力加强。市和区县数字档案馆基础设施初步建立,档案目录检索体系基本建成,馆(室)藏存量档案数字化程度显著提高;全市档案网站群框架初步形成,网站资源不断丰富,“一站式”档案服务取得新成效,档案网站影响力逐步扩大;积极推进电子文件规范管理和试点工作,电子档案安全备份管理有序开展,档案信息化发展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2. 档案信息化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取得较好成效。注重加强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档案信息化人才队伍不断扩大,档案干部信息化知识水平不断提高;建立了指导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一系列制度,档案标准化研究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主要问题

我市档案信息化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社会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档案信息化利用需求相比,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对数字档案馆建设的紧迫性认识不够

我市目前数字档案馆建设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档案馆对数字档案馆建设内容认识不清,系统功能定位不合理,缺乏对增量电子档案的管理,影响了数字档案馆的建设与发展。

2.传统载体数字化滞后

目前各档案馆的数字资源缺乏,尤其是涉及民生的档案资源更加缺乏,市及区县档案馆的档案数字化量仅占全部馆藏量的13.8%,而民生档案全文数字化并可供利用的数量更加少,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

3.电子文件管理标准滞后于系统的应用

由于我国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我市近两年结合国家标准和本地实际先后出台了《天津市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天津市文书类电子文件数据存储结构要求》以及电子公文归档管理的要求,标准规范的出台滞后于系统的开发建设。

4.档案部门间信息共享困难

目前各级档案管理部门陆续建立了各自的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但是这些系统在设计开发之初,往往只关注于本部门需求的实现,缺乏统一的标准,导致各系统信息孤立,给综合档案馆和机关档案室的信息共享、业务交流、协同办公带来困难。

5.资金投入不足和缺乏专业人才

近年来,财政部门对市及区县档案馆数字档案馆项目建设的投入力度虽然有所加大,但尚未建立专项资金保障体系,无法满足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整体需求;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缺乏既熟悉档案业务又掌握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严重制约了信息技术在档案业务上的深入应用。

三、总体要求

统筹规划,分类推进。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档案信息化的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加强宏观管理,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发展重点,形成具有地区特色的档案信息化服务体系。

重点突破,共建共享。大力实施“数字化带动”战略,以民生档案为重点,把社会急需、群众急需的档案优先数字化,积极推进档案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各类档案利用。

深度融合,引领创新。进一步整合各类档案信息资源,以创新思维,积极探索现代信息技术与档案管理各业务环节的全面融合,使档案资源真正发挥自身的价值。

综合防范、安全可控。加强制度保障建设,强化对数字档案信息的安全保管,坚持异质异地备份制度,建立高效动态、自主可控的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四、发展目标

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总目标是:树立大档案、大服务、大事业工作理念,建成以数字资源为基础、安全管理为保障、共享利用为目标的数字档案馆(室)体系,为建立“三个体系”,实现档案工作“三个走向”提供信息技术支持与服务。

根据《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和《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的各项要求,市和区县档案馆全力做好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积极推动各接收单位电子档案的接收和保管工作,实现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利用、馆藏开放档案的互联网利用以及馆藏电子档案的安全保存和长期可利用。到2017年底60%的区县综合档案馆建成市级数字档案馆,至少有1-2家档案馆建成国家级数字档案馆。各专业(部门)档案馆、各区县直属机关档案室积极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着力推进电子文件归档、电子档案移交备份和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积极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适应发展的需要。

五、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进覆盖人民群众的数字档案资源建设

1.加快推进馆(室)藏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库建设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各立档单位档案目录数字化和实体档案数字化的检查和移交工作的指导;各级档案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按照“存量数字化”要求,全力推进各类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工作。积极开展方便机检的文件级目录编制工作和适应新形势的档案检索工具编制工作,建设一批具有天津特色的各类档案信息专题数据库,积极推进区域性档案目录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照片和音视频档案的收集和数字化转化工作,不断丰富数字档案资源。到2017年市和区县档案馆共计完成5000万页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任务。

2.积极开展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和电子档案移交接收

各机关档案室要按照“增量电子化”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6月28日天津市委办公厅发布)和《天津市文书类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办法(试行)》(津档发〔2012〕15号)相关要求,做好电子文件归档移交和登记备份工作;各有关单位应加强对反映本市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点项目形成的数码照片、音视频档案的收集归档力度,做到“应归尽归”。市档案局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对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工作和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的业务指导,推动立档单位开展电子档案移交接收试点工作。市和区县档案馆进一步完善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平台建设,及时对本级各机关电子档案进行在线接收或离线接收,并做好电子数据备份管理工作和脱机载体异地备份工作,确保电子数据的安全。

3.大力推进企事业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

各企事业单位要把档案信息化和数字档案室建设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统一部署、同步实施,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统筹安排,确保档案信息化与本单位信息化协调发展。要大力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把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工作为档案信息化和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的重点内容。按照以需求为导向,分步实施的原则,规划好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工作。企事业单位要以档案信息化带动本单位管理创新,在各岗位、各环节、各流程建立档案记录,实现“业务全渗透、结果全记载、过程全监管、数据大服务”,从而成为档案管理的有力工具和有效手段。

(二)着力推进方便人民群众的数字档案资源开发利用

1.推进全市档案业务工作网络建设与平台应用

各级档案部门积极接入政务网,推进覆盖全市各级档案部门的档案业务网络建设,实现全市档案部门互连互通。市档案局开发广域版电子档案数据管理系统,在档案业务网络平台上开展在线指导、在线培训、视频会议、资料传输等信息化应用,实现综合档案馆和机关档案室的信息共享、业务交流、协同办公,提高工作效能。各区县档案馆加快基础网络建设,除搞好馆内的局域网络外,依托电子政务网的建设,构建连接本级各立档单位的档案业务网络,实现接收各立档单位电子档案,为电子政务网络和互联网用户提供分层次、多渠道档案信息资源在线共享利用服务。到2017年,依托天津市电子政务内网、专网和外网,在“馆馆通”基础上积极推进档案馆与涉民部门档案室间的“馆室通”和档案馆与街道社区间的“馆社通”。

2.打造全市开放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市档案局全力打造天津档案门户网站,建立依托天津档案网的信息发布平台和查询利用系统,最大限度地实现档案信息的社会共享。天津档案网建设成为具有天津地方特色、综合历史与档案文献、开放档案的集大成者。市和区县档案馆建立健全开放档案上网利用审核机制,确保档案信息安全。充分发挥各级档案网站宣传阵地作用,讲好天津近代和当代历史故事,共同打造《美丽天津记录》频道。每年上网公布一批开放档案,按照国家档案局统一安排,向国家开放档案信息资源管理共享平台提供档案信息资源。全市各综合档案馆、专业(部门)档案馆积极创新档案服务机制,做好数字化档案开放利用工作,对已开放档案的全部数字化目录和部分数字化全文上网公布。推动建立以档案资源服务为主的档案信息资源门户应用平台。

3.打造“一站式”民生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各涉民部门认真落实民生专业档案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民生专业档案的收集、归档、管理、利用和移交的前端控制,积极推进民生档案业务数据在线归档、专题目录数据库、全文信息数据库建设,按照《天津市民生档案共享目录数据结构》要求,将本单位形成的民生档案电子目录移交同级综合档案馆。各区县档案馆根据自身情况,加快整理馆藏民生档案,及时完成有关目录的上传工作,并保证窗口人员在线和服务时间,确保民生档案信息服务平台安全有序、规范运行。市和区县档案馆要建成30种以上民生档案专题数据库。各涉农区县档案局、各有关涉农单位加强“三农”档案信息资源整合,建设支撑“三农”发展的档案信息数据库。

(三)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1.加快推进数字档案馆(室)软硬件建设

各档案馆(室)紧紧依靠当地党委和政府,大力加强数字档案馆(室)软、硬件建设,在做好配置数字档案馆所需的服务器、存储和安全防护等设备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合理的需求分析方案,开发出具备“收集、管理、存储、利用”四项基本功能的档案管理系统,包括档案目录管理、传统档案数字化全文、数码照片档案、音视频档案等各门类档案管理和利用系统,以及档案库房管理与借阅利用系统、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和利用系统、电子文件备份和长期保存系统、电子档案安全管理系统、档案网站等数字档案管理系统。

2.切实加强档案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各级档案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并落实吸引、稳定档案信息化人才的政策、措施,通过引进、招聘和培养等多种方式,加强数字档案馆(室)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市档案局在全市组建起一支专业技术队伍,切实承担起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指导任务。市档案局每年举办不同层级、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专题培训,有针对性的开展信息化知识培训和信息技术技能培训,积极为全市数字档案馆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努力提高我市档案工作者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3.加强档案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各级档案部门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措施,加强档案信息安全防范,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严防失泄密,推进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工作,确保电子文件、电子档案长期保存和利用。市和区县档案馆坚持和完善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制度和档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对同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重要档案实行异地备份保管。各级机关档案室每年下半年将本单位形成电子档案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进行备份。到2017年形成较为完善的档案信息安全体系,有效保障档案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

六、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档案部门应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全市档案信息化总体构架,制定本单位档案信息化实施方案并组织好落实。为保证规划落实到位,各级档案部门应建立档案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兼顾,积极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全力推动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步入科学发展轨道。

2.科学预算,保障经费。各级档案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支持,把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列入信息化整体规划,科学预算档案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把档案数字化、档案现代化管理、电子档案利用、档案信息安全保障、网络设备购置和运行维护经费纳入年度档案工作经费预算,并申请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正常开展。

3.加强研究,总结经验。各级档案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档案信息化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研究,系统归纳、总结档案信息化工作思路,形成一整套规范的信息化服务体系。市档案局在总结应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应用,拓宽应用领域,创新应用技术,提高应用水平。同时,积极发挥自身的优势,履行好对下指导的义务,促进档案人员提高应用的积极性。

4.加大考核力度,完善考核机制。各级档案部门把档案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纳入档案业务考核的目标范围,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档案信息化建设目标考核制度,使之成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推动我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市档案局从2015年开始,每年对各级各类档案馆和市直机关档案室的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促进档案信息化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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