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档案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档案局 时间:2020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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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档案局,各级各类档案馆,各市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四个得以”、“三个走向”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2020年市档案局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档案工作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结合落实《2020年天津市档案工作要点》要求,针对我市档案部门机构改革后体制机制尚待完善、国家综合档案馆馆库面积达标率偏低、数字档案馆建设进展缓慢、档案工作信息化水平不高、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尚需规范、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尚未形成成熟的档案工作模式等突出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为我市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出实招、谋良策。
  二、参加范围
  各区档案局,各级各类档案馆,各市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使调研活动真正成为档案事业的“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在调研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按照“深、实、细、准、效”的要求,瞄准档案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给基层增加负担,防止“走秀式”调研。
  2.注重实效。着力运用好调研成果,将之切实转化为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市档案局将选取优秀调研成果在《天津档案》杂志和“天津档案网”上发表供全市档案部门参考借鉴,并将其列为档案系列职称评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3.狠抓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各区档案局、各级各类档案馆申报1—2项课题并形成调研报告,其他单位在自愿基础上积极组织申报。参照《2020年天津市档案工作调研活动选题指南》(附件1)确定调研题目,成立调研组,明确职责分工,由单位或部门领导担任组长,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参加,于5月15日前向市档案局报备《2020年档案工作调研活动课题申报表》(附件2),并于11月31日前形成调研报告报市档案局。
 
  附件:1.2020年天津市档案工作调研活动选题指南
     2.2020年档案工作调研活动课题申报表
                                                       天津市档案局
                                                         2020年4月14日
                                             (联系人:张晔 唐晓蕾;联系电话:83603126 8360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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