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发挥档案科技支撑作用——“十三五”时期档案科技工作回顾

来源:中国档案报 时间:2021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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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 琳


“十三五”时期,档案科技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认真把握“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档案事业发展核心,强化履行宏观管理职能,以“指南编制、科技立项、成果奖励、成果推广”为着力点,重点发挥档案科技的技术支撑作用,促进档案工作不断取得进步。


战略定位更加明确


“十三五”时期,档案科技工作始终把提高创新能力摆在科技管理的突出位置,围绕国家科技发展战略要求,谋划档案科技规划,引领档案科技工作的发展。


国家档案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战略决策和部署,在分析档案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基础上,围绕档案事业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创新性、先进性和实用性问题,立足档案科技工作实际,理清工作思路,科学合理定位,经过反复研究、多方实践,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档案科技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组织专家研究讨论选题范围,编制年度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做好档案科技项目规划,明确战略定位和目标。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选择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关系档案实际工作和档案安全的关键技术问题,集中力量攻关、重点突破。着眼档案工作长远发展,对引领档案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理论和前沿技术超前部署,组织战略性和前瞻性研究。2016年,以推进档案资源、利用、安全体系建设为核心,确立立项选题研究方向和内容,即“档案事业管理”“档案资源建设与共享”“档案安全保护”3个方面。之后,随着档案信息化管理进程的发展,及时调整研究方向和内容,将“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纳入选题指南。2019年,为加大科研攻关引导力度,针对档案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上述4个方向性选题中,分别设置2个至3个重点课题,进一步明确研究重点,加大科研攻关的有效性,引导各级档案部门做好科研攻关。


科技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十三五”时期,档案科技工作以适应国家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发展要求为出发点,不断完善档案科技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及时调整档案科技管理有关政策,建立和完善档案科技管理政策,以政策引导激发活力,为科研创新创造清新的制度环境。


国家档案局建立完善了有关科技项目管理、科技成果奖励等规章制度,先后颁布了《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以制度建设规范科技管理流程,突出专家的指导作用,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科技评价环境,为档案科技工作规范化管理和有序运作提供了保障。各地档案科技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档案局要求,不断修订与完善各自的管理制度,如科技项目验收和结题制度、科技项目督促检查制度等,充分调动相关科研单位的积极性,以此带动和激发档案部门投入科研的主动性。“十三五”时期,参与档案科研的单位越来越多,所涵盖的领域愈加广泛,申报科技项目数量逐年递增,与“十二五”时期相比增加了47.3%。


引领作用更加突出


档案科技工作坚持“创新驱动”的基本原则,围绕“十三五”提出的“全面提升档案事业发展协同创新能力”,推进档案利用便捷化、档案管理信息化、档案安全高效化发展目标的实现,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积极运用最前沿的先进技术,组织实施档案科研攻关。5年来,各级档案部门共申报科技项目1439项,列入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计划的483项,其中包括保护技术类79项,现代化信息化类287项。


在档案保护技术方面,国家档案局引进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对传统档案保护技术进行深入研究,开展绿色(智能)档案馆库建设、库房空气质量治理、库房环境监测与评估、档案设备设施研制,以及档案防霉防虫、修裱加固、字迹恢复、脱酸去酸和效果评价,音视频、胶片、底片档案修复等研究。同时,对电子档案长久保存和备份、数字档案异质异地备份、声像档案数字化等其他载体保护技术展开突破性研究,从技术层面为确保档案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提供了解决方案。


为加强前沿科技在档案管理中的研究与应用,国家档案局密切跟踪前沿技术,以推进大数据、机器人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语义技术等在档案工作中的应用为突破口,在(区域)数字档案馆(室)、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三维电子档案管理、网络资源及社交媒体文件归档,以及基于互联网+、政府云的档案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基于云平台的档案资源开发、共享与利用,基于移动终端的服务模式、VR+AR技术在档案宣传展览中应用,利用微课创新档案教育培训方式等方面开展研究,极大推动了档案利用便捷化、档案管理信息化的进程,为提高档案工作现代化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


此外,针对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如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建设、“双随机一公开”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民国档案文件级目录制作等,国家档案局从机制策略方面进行了探索性研究。其中,档案鉴定一直以来是档案工作难点。为此,国家档案局从工作机制、原则、方法和流程等方面开展研究,不仅提供了理论方法,而且尝试利用计算机辅助开放鉴定工作。


2016年以来,为充分发挥优秀科技成果奖的激励作用,国家档案局每年组织开展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工作。截至目前,北京、天津、浙江、上海、江苏、山东、湖北、云南、福建、四川、广西、陕西等地档案部门推荐的147项优秀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档案局奖励。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44项、三等奖99项,档案科研硕果累累,为提升档案管理水平贡献了科技力量。


科技成果利用更见成效


“十三五”期间,成果转化推广成为档案科技工作的重点。国家档案局加大档案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力度,促进科技与档案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提升科技对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影响力。几年来,国家档案局通过编制优秀成果汇编、定期召开科技成果推广会、在《中国档案》杂志开设专栏、在官方网站发布成果等方式,主动公开优秀科技成果近200项(较“十二五”时期增加了一倍),有利于档案部门及时了解掌握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加速科技成果在档案工作中的应用。


此外,科技成果为新技术标准的制定提供了重要依据。近几年颁布的《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基于文档型非关系型数据库的档案数据存储规范》《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档案移动服务平台建设指南》《纸质档案缩微数字一体化技术规范》及《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基本功能规定》等标准都是基于档案科技成果研究、转化而成。这些标准和规定均直接、快速运用于档案实际工作,为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操作指南,促进了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科研人才队伍更加成熟


项目研究、成果奖励,是调动和发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力,吸引和激励更多档案人员投身科研的重要方式,同时也为科研人员多出成果、出好成果营造了良好环境。国家档案局在科研攻关中发现、培养和锻炼人才,许多研究能力强、肯于钻研、精通业务的科研带头人不断涌现。科研项目评审、验收等科研管理活动的开展,发现和造就了一批档案保护、档案信息化、档案标准化等方面的专家和人才。同时,通过鼓励档案部门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借助“外力”开展基础性、长期性研究,拓宽档案科研人员思路,提升科研人员研发能力,畅通引进人才渠道,优化科研人才结构,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添砖加瓦。


回望“十三五”,展望“十四五”。档案科技工作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把握高质量发展对科技创新的新要求,积极开拓新思路,主动谋求新发展,在“科研管理、科研项目、科研布局”中开辟新路径,为开创档案事业发展新局面贡献力量。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2月1日 总第3636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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