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康档案服务城乡居民

    健康档案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的规范记录,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系统化文件记录。随着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推进,电子化记录的居民健康档案,通过信息平台的交互共享,对于临床诊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我市自2007年在城区启动政府购买、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居民免费享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08年推广到农村,实现全市覆盖。作为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2007和2008年先后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启动并开展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2009年国家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后,我市与国家规范接轨,将健康档案的建立对象扩展到全体城乡居民,截至2012年底,已为城乡七百六十三点零二万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其中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七百六十一点四三万,规范化电子建档率百分之六十一点五,完成2012年度医改责任书确定的我市城乡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百分之六十的目标。医生在诊病时,可以通过工作站平台查阅患者的档案信息,了解既往病史和诊疗记录,为诊断提供依据,而历次就诊信息又可以更新进入电子健康档案保存,实现了档案的活建活用。(天津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