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关于开展“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街、委、办、局、公司及有关单位:

    6月9日是国际档案日。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14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档函[2014]46号)要求和市档案局《关于开展“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津档办[2014]19号)要求,现将我区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活动主题:

    “走进档案”

    二、宣传活动内容:

    1、“国际档案日”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6月9日

    区档案局将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包括:邀请群众走进区档案馆参观,体验查档,观看老电影等活动;组织《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宣传、学习;联合社区、有关单位开展上街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咨询服务等方式宣传档案和档案工作;在区档案信息网开辟宣传专栏,围绕学习贯彻《档案管理违法违纪处分规定》举办知识竞赛;围绕民生档案工作开展进行“民生档案利用效果实例”宣传;刊发各单位上报“走进档案”主题征文等,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

    2、“走进档案”主题征文活动。

    按照国家档案局部署,市档案学会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走进档案”主题征文活动。

    征文内容:

    (1)公众与档案:百姓了解档案、走进档案馆利用档案的经历、体会和收获等;

    (2)职业风采:档案工作者投身档案事业的历程、感受和认知等;

    (3)档案故事:围绕档案发生的典型故事。

    征文要求

    (1)作品须原创,作者享有著作权;

    (2)参照征文内容自拟题目,体裁不限,文字简洁精炼,字数2000字以内;

    (3)征文统一采用电子文档(.doc格式),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

    (4)文尾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邮箱或者QQ。

    征文结束后,市档案学会将集中组织评审,评定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并在天津档案网、《天津档案》刊登,同时向国家档案局推荐报送优秀作品。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本部门档案人员参与征文活动,并在5月26日前将本单位征文报送区档案局督导科,区档案局集中向市档案局报送。

    3、《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宣传挂图征订工作。

    为配合今年的“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中国档案》杂志社印制了《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宣传挂图(每套28元),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档案工作者和社会公众普及宣传档案法律知识。结合“档案法律六进”活动和各立档单位档案法律知识学习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好征订工作,各立档单位每单位至少征订1套。请各单位于5月26日前到区档案局办公室或自行到邮局、银行办理征订事宜(征订单附后),自行征订的单位于5月30日前将征订情况报区档案局督导科。

    三、宣传活动要求:

    全区各级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2014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配合区档案局搞好各项活动的开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法制学习宣传竞赛试卷,请各单位于6月5日前到区档案局信息网站下载,并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学习、测试。试卷存放于全宗卷第一类“档案法律法规学习”部分,年检时一并检查。征文报送情况及《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挂图征订情况将作为加分项计入年检考核总成绩,全区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