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赏是件好玩的事情

 
——浅议杨建清先生红博馆藏品《坦白书》
 
文/李子健

 
 
      一些收藏爱好者往往将“单页纸质”的文字类藏品视为“小品件”,并不加以重视。在杨建清先生“红博馆”中所藏的1949年富姓保长亲笔《坦白书》便是此类中的一件。笔者就此藏品愿与诸藏友聊聊观后感,和对《坦白书》的一些猜想。
      首先,就存世量而言,《坦白书》堪称孤品。其收藏价值、文献价值远远高于“瓷质像”和印刷品。因“瓷质像”等藏品年代较近,人们多已司空见惯,且“红藏家”均有大量收藏。而《坦白书》成于解放初期,又是伪吏亲笔。即使再有赵钱孙李甲长、保长的《坦白书》《自首书》之类,也不会与此藏品在“笔体、文义”上的相同,所以称此孤品绝不为过。
        其《坦白书》在文体上,为“文言过渡白话”的后期体式。虽然全文充满现代词汇,但其语气不乏旧风。在“台头、断句、自具小写”方面,仍然保持了旧式文体格式。
        富姓保长在“伪党”时期做了哪些坏事,现已无从考证,只能通过《坦白书》的文字内容,从中找寻一些蛛丝马迹,猜想往事云烟。《坦白书》里的文字有悔过、有感激、有企盼,也有决心和承诺。例如:“受伪党愚惑,不利民众诸多罪过。”“感蒙诸先进随时领导感化……不加罪责……”“宽免前罪,恢复良民资格,享受国民待遇。”“痛改前非,时时省查罪过。”等等。
        就富姓保长官职而言,也不过相当于今天的居委会主任一职。民国时期政府规定十户为一甲,设甲长;十甲为一保,设保长。甲长由户长联名推荐产主,保长由户长与甲长公推众议产生。保甲制度实行“管、教、养、卫”并重原则。“管”即包括清查户口,辖区内治安等;“教”包括办理保学,训练壮丁,教化民众等;“养”包括创立合作社,帮扶孤寡,救助饥民等;“卫”包括设立地方团练,维持社会安定,实行巡查、警戒等。在机制建设方面,还是比较完善的。但在独裁的国民党统治下,大多保甲长并无实际权力。保甲长往往只是充当了“维持会、说和人”角色。个别私欲较大的保甲长常会巧立名目,在辖区内敛得一些不义钱财,如“安保人头费”。家境富裕、且又正直的保甲长往往充当了“施主”的角色,不但无财可敛,有时还要为救济灾民、应付贪官污吏和地痞流氓搭上自己的钱财。从富姓保长的《坦白书》的文字中,我们很难判断他属于哪一类人。假如他是私欲较大的那一种,应在《坦白书》中例举出自己“不利民众”的一二罪过,或者是避重就轻地交代出一些错误来,以此表现认罪伏法的态度。但在《坦白书》中只有“未能得到重要情报供献国家”和“出言冒昧”等自责语句,并没有交代实质罪行。在今天看来,“未能得到情报供献国家”即不是错误更不是罪过,而富姓保长却感到“报歉”。至于“出言冒昧”又是因为“家务烦难”造成“心神慌惚”。是诡辩?还是借口,今天不得而知。我们只能从他工整的字迹中,在“知书”便会“达理”的逻辑中做出从善的判断:富姓保长并非罪大恶极之人,可能只是一位被“伪党愚惑”才当了保长的“安善良民”。
        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凡伪政官吏,无论是否有罪,一律被视为反动政权的帮凶,自然要定期向新政府呈报《坦白书》《悔过书》之类,以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态度,并由此获得“良民资格,享受国民待遇。”但一些无实罪旧吏为呈报形式化的《坦白书》也就自然在内心有所抗拒。那么富姓保长有否抗拒呢?从《坦白书》中笔者做出如下猜想:
        《坦白书》字迹工整,文笔流畅,用字用句非浅学之人所能为之。但文中“以赎前愆”之句,是时人常用词汇,怎会将“愆”字误写成“衍”?坦白书之坦字为何错写成“怛”?这不得不引起笔者猜想。旧时文人常用文中藏怨体式,将内心的不满巧施笔墨隐在文中。富姓保长是否也有此意?笔者望文生义做出猜想:富姓保长内心自认无罪,为定期呈报《坦白书》又不得不动笔墨,心内颇为不满,所以起笔便将《坦白书》之坦字故意错写成“怛”。“怛”者,痛也,乃忧伤、畏惧、悲苦之意。这不正是其心境的真实写照吗。又将“愆”字误写成“衍”,愆者,罪也,过也。避开“愆”字,是否有“拒罪”之意?而且衍下无“心”,是否隐喻“无心坦白”呢?试想,当某人并无罪恶却要定期呈报《坦白书》是何心情?以文中“以终余年”的句子判断富姓保长应过天命之龄,对于一个寿已天命,能够识文断字的“安善良民”,、将心中怨气施于笔墨之下,也在情理之中吧。
        猜想、遐想、幻想,在一件藏品中发挥鉴者的想象力,神游到那个逝去的年代,窥视纭纭众生,人间百态,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一件文字藏品拼凑不出一个时代的完整画面,但从支离破碎的历史残片中找寻昔日的真假善恶,才是收藏家们品读历史的乐趣所在,也正如标题所言:鉴赏是件好玩的事情。

来源:《民间收藏》
201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