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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档案馆查阅档案须知

来源:  河西区档案馆   时间:  2020年08月03日

 河西区档案馆馆藏民生档案概况

 

    河西区档案馆馆藏民生档案包括婚姻档案、知青下乡、回城档案、知青子女返城档案、公证档案、招工档案、河西产院婴儿出生证明等。

  民生档案接待查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夏季入伏接待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公休日提供预约查档服务

  7*24小时咨询、预约电话:022—83656080

  办理地点:河西区大沽南路961号 (与南北大街交口)

交通指引:地铁1号线土城站

 公交808、693、652、908、97、93、835路土城站下车

 

 

 

  查阅档案须知

  

   1、公民查阅利用已开放档案需提供身份证、军官证、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2、公民查阅婚姻档案、婴儿出生证明需本人出示身份证、户口本亲自查阅。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受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护照)、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的委托书(说明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关系、身份信息、查档内容、查档目的、委托原因、日期、委托人签字按手印)或监护证明。(其他特殊情况请来电详询)

  3、公民查阅知青档案、知青子女返程档案、招工档案,需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护照),或监护证明。

  4、单位查阅未开放档案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查档人身份证。警官、法官、律师办案,需提供介绍信、法院传票或立案证明,并出示警官证、法官证、律师证。

5、公民查阅公证档案需由公证处派公证员查阅。

6、单位不公开的公文不接待个人查阅。

  

 查阅已公开现行文件须知

  

  一、查阅手续、办法

  1、查阅者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护照、介绍信)在前台办理登记后,即可在指定机器上无偿查阅。查看纸质载体者需向接待人员提出申请。

  2、查阅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摘抄文件内容,如需复印,向接待人员提出申请。

  二、注意事项

  1、请查阅者协助工作人员保持阅览室安静与卫生,严禁吸烟。

  2、请查阅者保护文件资料,维护其原貌。不得在文件资料上勾画、涂写,更不要剪裁或据为己有。

  3、工作人员只向查阅者提供所需文件,不负责解释文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