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开区档案馆开放档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关于开放档案的规定,经南开区档案局批准,对部分馆藏档案予以开放,现就开放档案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南开区档案馆馆藏1990年及以前形成的南开区委、南开区人大常委会、南开区政府、南开区政协及区属各部门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项活动中形成的文书档案。
二、查阅方法
1、凡我国公民和社会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工作证、居民身份证、介绍信等),办理查阅手续,均可利用开放档案。
2、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须持有关主管部门介绍信,并经本馆同意后,方可利用。
三、开放时间及地点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开区二纬路22号。
联系电话:8773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