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华比银行天津分行

照录比国租界合同(1902年2月6日)(右图)

华比银行成立于1902年,总行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1906年华比银行在天津开设分行,该行除经营存款、放款、汇兑等一般银行业务外,还在中国着重投资铁路,专营承揽铁路借款。1949年天津解放后,其与东方汇理银行一度被指定为中国银行外汇买卖、汇兑业务代理行。1956年申请停业清算,1976年正式停业。

天津华比银行大楼也称“比利时领事馆大楼”。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时,比利时当时并未派兵参与,故为“八国联军”。随着时局发展,其在11月17日突然宣布占领海河东岸俄国占领区下段一公里范围。1902年2月6日,其与清政府正式签订《天津比国租界合同》,故有“九国租界”之说。比租界地处偏远,比国政府无意经营,从1902年开辟到1931年交还中国的29年间,仅保留了治理权,而将经营权转让给比国银公司,以致当时通称比租界为“股票租界”。为了保持和各国租界当局的密切联系,比利时总领事未将领事馆设在自己的租界地上,而是将其设在了英租界内,与华比银行共用这座大楼。

照录比国租界合同(1902年2月6日)(左图);天津比利时租界街景(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