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档案馆建筑面积7180.2平米,现有馆藏档案195个全宗35.7万卷件。库房配备了消防自动灭火系统,消毒、监控、防盗系统和温湿度控制系统。馆藏档案全部实现了档案案卷目录、文件目录计算机检索,文件级目录数据库总量达142.3万余条,档案全文数字化1077万页,占馆藏总量的70%。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档案、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接收、保管区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重要档案资料。
3.接收、保管有关静海历史档案,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资料和有关地方志资料,收集散失在国外的档案资料。
4.对馆藏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鉴定,编制检索工具。
5.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拟订本区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6.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
7.开发档案、地方志资源,为党和政府及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
8.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并提供社会利用,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工作。
9.承担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开展史志研究,组织编著地方史。
10.运用档案、地方志资源,开展档案、地方志宣传工作和各类社会教育活动。
11.研究并采用科学方法,对档案、地方志文献和资料实施有效保护,保证档案、地方志文献和资料实体的绝对安全。
12.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开展档案、地方志信息化建设。
13.开展档案、方志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活动和人员培训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政务工作,承担信访、督查、应急、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老干部、“双拥”等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2.管理科(信息科)。接收区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重要档案资料和有关静海历史档案,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和有关地方志资料,收集散失在国外的档案资料,搜集地方志文献和资料。承担接收进馆档案、地方志资料的规范整理工作。承担馆藏档案的安全保管、编制档案资料检索工具等工作,研究并采用科学方法,保证档案、地方志文献和资料实体的绝对安全。承担馆藏档案资料鉴定工作,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目录并提供社会利用,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工作。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开展档案、地方志信息化建设。
3.综合编研科。负责依托馆藏内容,组织编辑出版档案材料,开展近代静海档案史料的编辑研究及学术交流工作,开发档案、地方志资源,为党和政府及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负责档案、地方志宣传工作和各类社会教育活动。
4.地方志科。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拟订本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组织整理旧志。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5.年鉴科。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综合年鉴编修工作。开展史志研究,组织编著地方史。
领导信息
馆长:李广波,主持静海区档案馆全面工作。
副馆长:吴永兰,分管管理科(信息科)。
副馆长:胡振江,分管办公室、综合编研科。
副馆长、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马永海,分管年鉴科、地方志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