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档案“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1—2025年)

来源:天津市档案局 时间:2022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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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普法是依法治档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对积聚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势能具有重要意义。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档案局的有力指导下,我市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顺利实施,取得积极成效。全市档案部门普法宣传机制不断健全,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开展,档案法等档案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更加广泛,依法管档、依法治档意识显著提升,档案工作影响力持续增强。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八五”期间的全市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全国档案“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我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结合我市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开创天津档案普法工作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天津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以增强全社会档案法治意识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全市档案工作者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档案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系统内普法和社会普法并重,推进普法与档案工作实践深度融合,促进公民对档案工作知晓度不断提升,为“十四五”时期我市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推进我市由档案大市向档案强市转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更加健全,各项普法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各级领导干部推进档案法治建设力度持续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档案事业发展的本领不断增强。全市档案工作者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依法管档和依法治档水平显著提升,全社会管档、用档、爱档、护档的氛围更加浓厚,档案事业法治环境更加优化。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记“档案工作姓党”的政治属性,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始终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档案工作的人民立场,坚持档案法治宣传教育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了解人民群众对档案领域法治工作的需求,增强档案部门依法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能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对档案服务的满意度,夯实依法治档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档案事业发展目标,对标先进比学赶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档案普法工作,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坚持深度融合。将档案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档案普法融入依法治档全过程,实现档案普法与档案立法、执法一体化推进,促进档案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提高档案法治工作水平。

——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创新档案普法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依靠科技赋能高质量发展,推进档案普法线上线下融合,切实增强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的时代性、针对性、时效性。

二、明确普法主要任务,拓展档案普法宣传教育新内涵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力度,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认真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我市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计划,作为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档案干部入职培训必修课,引导全市档案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和推动档案工作的能力水平,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落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坚持把学习宪法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宣传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深刻领会其内涵和意义。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相关法的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在各级档案部门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形成领导干部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从档案视角阐释好宪法精神、讲好宪法故事,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三)积极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

深入宣传阐释民法典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意义。坚持档案为民服务宗旨,积极参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宣传利用馆藏民生档案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典型案例。持续加强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将知识产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大数据、云计算、信息公开等与档案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普法教育重点内容。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保守国家秘密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增强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以党章、准则和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和党员日常学习内容,教育引导档案系统党员干部牢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决筑牢宗旨意识和法纪意识,做党纪国法的守护者、先行者。

(四)学习宣传以档案法为核心的档案法律制度

始终将新修订档案法作为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的核心,持续深入做好宣贯工作,深刻阐释档案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解读档案法的历史发展、修订背景、重点内容和实施路径。加强档案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以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实施条例和机关档案管理、企业档案管理、乡镇档案管理、电子档案管理、档案开放利用、档案移交接收、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安全、档案监督检查以及重大活动和重点领域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为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基本任务,紧密结合档案服务和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普法宣传,为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充电蓄能”。及时跟进立法进度,持续推动《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学习宣传,深入领会条例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落细落实,将条例规定切实转化为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效能。推进档案法纳入市、区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区联合相关单位共建档案法主题公园。

三、突出普法重点对象,提升公民档案法治素养

(一)提升领导干部档案法治素养

推动领导干部带头了解掌握档案法律法规,将档案法律法规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会前学法的学习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档案法治课程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课程,持续深化“档案普法进党校”活动,举办全市档案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和执行档案法律法规的意识。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重视档案法治宣传,为干部职工开设档案法治课程,主要领导同志要带头讲课。档案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将推进档案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

(二)加强档案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

将档案法治教育纳入档案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举办全市档案系统一线管理人员研修班、档案执法人员培训班,依托天津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和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加强档案干部日常学法和法治培训,切实提升档案工作者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依法依规做好档案工作。

(三)增强社会公众档案意识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广泛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档案服务企业的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档案能力。加强青少年档案法治教育,借助“档案思政小课堂”等活动载体,将档案法治教育纳入育人轨道,举办丰富多彩的档案主题团队日活动,把档案知识和法治知识融入活动内容,进一步增强教育实效,厚植爱国护档情怀。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积极性,积极探索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宣传档案法律知识,增强基层群众档案法治观念。

四、完善普法服务措施,提高档案普法针对性实效性精准性

(一)把档案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和监督检查过程,加大以案普法力度

把普法融入档案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修订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深入开展调研、公开征求意见、举办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档案网站、微信公众号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同步解读,以媒体访谈、专家解读、宣讲培训、知识竞答等形式,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把普法融入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落实“以执法促普法,边执法边普法”,执法人员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实现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档案意识、重视档案工作,实现执法普法的纵横联动。

把普法融入执法效能释放中,加大以案普法力度,收集、整理和研究影响面广、适用性强的档案典型案例,将典型案例转化为档案普法生动教材,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强化以案释法,面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及时解答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档案法律问题,实现档案法律知识普及服务社会公众“零距离”。

(二)利用档案中的法治元素,加强档案法治文化建设

市、区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在推进馆藏档案资源开发的同时,要注重挖掘档案中的法治元素,传承红色法治基因,传播红色法治文化。推动法治文化与津门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档案文化融合发展。鼓励档案学会等行业组织开展档案法治文化理论和法治教育宣传研讨活动,开辟档案法治专栏园地,搭建交流平台。支持、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档案法治文化作品特别是网络档案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与展播,适时组织优秀作品征集、评选、展示等活动。完善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设施设备,布置法治“微景观”,因地制宜建设有法治文化元素的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加强档案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宣传和典型推广,推动形成符合依法治档要求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营造档案法治的浓厚氛围。

(三)创新档案普法方式方法

在运用传统媒介开展档案普法的基础上,积极用好新媒体平台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让“报、网、端、微、屏”同步发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教育影响力。研判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开展精准普法、智慧普法,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鼓励企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档案普法活动,推出个性化普法文创产品,引导和支持优秀自媒体制作档案普法作品,扩大档案普法产品供给。

(四)坚持宣传教育“集中与经常”相结合

充分发挥集中性宣传教育重点突出的优势,利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和“6•9”国际档案日、档案法治宣传月(周)等开展集中性宣传教育,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丰富多彩又具有特色的档案普法活动。注重发挥经常性宣传教育持续持久的优势,定期化、常态化、周期性地广泛开展群众性档案普法活动。及时跟进档案法治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现象,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传播,提升公民档案意识与档案法治思维。

五、加强领导推动,夯实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区两级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规划实施。档案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把推进档案法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切实加强对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本区域、本单位、本系统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二)完善工作机制

充分激活档案局、档案馆协同联动效能,全面加强局馆在档案普法方面的合作。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档案普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抓好跟踪提示和督促指导。各级各类档案馆要积极支持配合档案主管部门,在普法规划的实施应用、探索新方式开展普法活动、提出可行性措施和考核标准建议、经验总结推广等方面发挥业务优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档案局、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档案普法工作,加大对执法对象、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积极参与本区域本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将档案普法与区域普法、行业普法有机融合,形成普法工作合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三)落实基础保障

合理保障档案普法经费,将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搭建普法平台,配备普法设施,确保档案普法工作全面有效开展。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档案普法工作。加强档案法治人才培训和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法治工作人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档案法宣讲队伍建设,将档案专业能力过硬的业务骨干不断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打造高素质档案普法工作队伍。

(四)强化指导考核

加强普法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对各单位普法情况开展抽查评估,加强指导检查,对部署有力、工作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宣传推广有益经验;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提出整改要求。强化结果运用和激励机制,将档案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档案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各区各部门每年12月15日前向档案主管部门报送年度档案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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