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天津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来源:北方网 时间: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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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十四五”时期天津档案事业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根据《“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天津档案事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服务中心大局成效显著,主动融入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和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党内主题教育、机构改革、国企混改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档案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档案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加强,基层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力提升,“七五”档案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化。档案开发开放成果丰硕,全市档案资源总量达到4668万卷(件),较“十二五”末增长52%;各级各类档案馆累计开放档案111万余卷、179万余件,接待查档利用94万余人次,编辑出版《天津近代历史人物传略》等各类档案编研书籍72种,利用档案资源拍摄播出《曙光》等专题片近百集,举办档案展览266个,接待参观904万余人次,“档案思政小课堂”覆盖近2万名中小学生。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速加力,市档案馆建成国家级数字档案馆,天津档案网连续2次在全国副省级以上档案网站建设评估中位列首位,全市民生档案“一站式”服务平台汇集民生档案目录297万余条,5项档案科研课题获评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档案安全保障持续加强,各级综合档案馆馆库面积较“十二五”末增加63%,档案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安全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强化,档案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升。档案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档案教育培训力度加大,累计培训14万人次;选树表彰一批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做好职称评审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专家库外脑作用,全市档案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持续提升。


“十四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深刻变化,新修订档案法颁布实施、档案机构改革、档案信息化战略转型等对档案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档案事业在区域间、部门行业间发展还不平衡,档案治理能力建设需进一步优化,档案工作整体开放程度和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存在制约影响高质量发展的观念障碍和人才短板。面对机遇与挑战,要充分认清形势,以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市实现由档案大市向档案强市转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的实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和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加快档案信息化战略转型,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推动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记档案工作的政治属性,把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政治责任贯穿到档案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档案工作正确方向。


——坚持人民立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档案工作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高水平建设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依法治档。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档案治理,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打开脑袋上的“津门”,突出创新引领,以改革精神推动档案理论、制度、实践全面创新,推动档案工作与新技术深度融合,为档案事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坚持安全底线。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管控,加强应急管理,压实安全责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


——坚持人才兴档。贯彻“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创新档案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发挥人才主体作用,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智力支撑。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档案开放力度显著增强,档案利用更加便捷,人民群众在档案领域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档案工作服务大局职能作用进一步凸显,基本实现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管理现代化,基本形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相适应的档案事业发展新局面。


——档案治理能力得到新提升。党管档案工作体制优势更加凸显,档案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档案法规制度更加健全,依法治档能力不断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明显提升,档案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更加明显。


——档案资源建设取得新发展。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更加完备,基本实现内容丰富、主体多元、门类齐全、结构优化,档案“应归尽归、应收尽收”有效落实。


——档案开放利用取得新成果。以人民为中心的档案服务理念深入人心,档案开放力度明显加大,利用服务更加便捷,档案文化精品不断涌现,档案资政育人优势进一步彰显,共享利用程度显著提高。


——档案安全保障得到新加强。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档案库房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符合要求,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安全防范体系更加完备,档案安全风险评估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成效和应急管理能力明显提升。


——档案信息化建设迈出新步伐。档案信息化建设融入数字天津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档案工作中的应用更加广泛,档案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得到提升,档案工作基本实现数字转型。


——档案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档案科技创新机制更加完善,科研水平进一步提升,科研成果得到广泛推广应用,科技力量在档案事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档案队伍建设达到新水平。档案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保障机制更加健全,人才评价体系更加科学,档案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水平全面提升,队伍结构更加合理。


到2035年,档案治理效能、档案服务能力、档案资源建设和保护开发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档案强市。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建设


1.完善档案管理体制机制。坚持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市、区两级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强化政府职责,提升档案主管部门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能力。完善档案局、馆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宏观管理与专业支撑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强化基层档案机构履职能力建设。全面建立并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优化档案工作检查考核机制,各级党委(党组)将档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2.健全档案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做好新修订档案法配套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强化档案开放审核、档案移交处置、电子档案管理、重点领域专业档案管理、档案监督检查、档案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和政策供给,及时修订、清理与现实需要不相适应的法规制度,推进地方档案标准体系建设,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全市档案法规制度体系。


3.加强档案执法普法工作。健全完善档案法律法规实施有效机制,严格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执行。依法落实各级档案行政管理主体责任,调整并公布权责清单。深化档案领域“放管服”改革,科学设置档案政务服务事项,完善标准化操作规程。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升档案行政职权运行规范化水平。加强档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探索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受理、核实、处理各类档案违法行为投诉举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实施档案“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档案法治宣传,深化“档案普法进党校”,加强领导干部档案法治教育,提升全社会档案法治意识。


4.强化重点领域监督指导服务。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推动完善京津冀档案工作协同机制,搭建档案事业协同发展平台,深化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档案抢救保护、档案编研开发、信息资源共享等合作,推动三地优势互补、共建共赢。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围绕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等加强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助力提升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加强“一基地三区”建设,“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构建,“871”重大生态建设工程等重点档案管理服务。监督机构改革、企业产权变动、行政区划调整等档案依法合规处置。做好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档案服务工作。


5.优化档案监管方式。健全“互联网+监管”方式,推进档案在线监督指导,提升档案治理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建立区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检查评价机制,推动档案业务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完善档案主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的专业档案监管模式,强化各类专业文件材料、电子数据归档监督指导。完善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指导、验收工作机制,强化事前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项目法人落实项目档案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档案业务指导,引导档案服务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专栏1档案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工程


做好《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天津市档案收集办法》等法规规章修订工作。制定修订有关档案开放审核、档案移交处置、电子档案管理、重点领域专业档案管理、档案监督检查、档案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推动一批实践性、操作性强的档案规范性文件上升为地方标准。


(二)全面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


6.提升档案资源质量。明确档案馆档案收集范围,完善档案移交接收工作机制,强化进馆档案质量管控。推动各级国家档案馆制定中长期档案接收规划,建立档案馆年度接收情况报备制度。加强各门类档案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依法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定期开展保管到期档案鉴定处置工作。落实国有档案资源普查要求,基本摸清国有档案资源家底。


7.推进档案资源多元化。加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全市中心工作等重点领域档案收集,全方位收集反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天津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建设进程的档案材料。加强红色档案资源建设,建立全市红色资源档案信息平台。健全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档案工作机制,做好重点行业档案收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社区建档工作。开展境外档案征集工作。实施天津城市记忆工程。


8.加快档案资源数字转型。加强国家档案数字资源规划管理,逐步建立以档案数字资源为主导的档案资源体系。大力推进“增量电子化”,电子档案在档案资源体系中占比明显提升。加快“存量数字化”,市档案馆应数字化档案数字化率达到80%,各区档案馆应数字化档案数字化率达到100%,市级机关应数字化档案数字化率达到80%,市属国有企业应数字化档案数字化率达到70%。推动重要档案数字化成果文字识别,有条件的进行语音识别。加强网页信息、社交媒体、新闻报道等数字资源的采集归档。


9.加强档案抢救保护。积极申报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并做好实施工作。加强红色档案保管保护和抢救修复。开展天津重要历史人物和事件、企业“老字号”、大运河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加强档案抢救修复基地建设,开展抢救保护技术研究,提升破损档案修复、仿真复制等水平。鼓励社会各界向综合档案馆捐赠或委托保管具有珍贵价值的档案。


专栏2天津城市记忆工程


1.记忆项目。推动开展天津地方党组织发展历程、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美丽天津建设等档案记忆项目,加大相关档案资源整合力度,全方位记录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成就。


2.专题目录和数据库。开展专题档案目录建设,建立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专题档案数据库,建设我市专题档案记忆库。


(三)全面推进档案利用体系建设


10.加大档案开放力度。建立健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开放审核建议机制。完善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开放审核有关制度。做好档案开放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衔接工作。推动档案馆通过网站、移动端或其他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开放档案目录,稳步推进开放档案全文在线查阅。鼓励各级国家档案馆结合实际提前开放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类档案。倡导部门档案馆、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涉及民生、公共管理等领域的档案。


11.提升档案服务水平。有效开发档案信息,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提供资政参考和决策支持。健全完善档案工作应急利用机制,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档案支撑。创新档案查询利用方式,优化利用环境,简化利用手续,满足人民群众的档案信息和档案文化需求。依托天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一网通”平台提供档案查询利用服务。依托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扩大“一网查档、异地出证”惠民服务覆盖面。鼓励有条件的综合档案馆全年向社会公众开放或延长开放时间。


12.加强档案资源开发。统筹馆(室)藏资源,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迎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重大纪念活动,开展主题宣传、陈列展览、档案编研、公益讲座和实践体验等活动,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档案文化精品。挖掘红色档案资源,把红色档案的开发利用与“四史”教育等结合起来,把各级综合档案馆打造成为“四史”教育基地,建好党性教育主题教室和思政课堂。深入挖掘档案中蕴含的历史文化资源,讲好党的故事、中国故事、天津故事。加强与博物馆、图书馆、学术研究机构、文化传媒机构的沟通合作,推动档案史料开发利用。探索档案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新途径。开展档案开发利用优秀成果征集、展示、宣传活动。


专栏3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工程


1.编研出版。推出一批主题鲜明、富有地方特色的档案编研精品力作,编辑出版《中共天津历史档案选编》《近代中国北方航运中心档案选编》《近代名人信札》《天津档案与历史》等。


2.宣传展示。提升改造天津城市记忆展,举办“百年恰是风华正茂”主题档案文献展、“天津红色革命遗址网络展”等,围绕重大庆祝活动、纪念活动举办反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档案主题精品展览。


3.建设“四史”教育基地。把各级综合档案馆打造成为“四史”教育基地,与党校共建党性教育主题教室,深化“档案思政小课堂”活动。


(四)全面推进档案安全体系建设


13.提升档案馆库建设水平。落实《档案馆建设标准》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持续推进档案馆库达标建设,市档案馆和各区档案馆全面建成面积达标、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安全保密、服务便捷、节能环保的档案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和电子文件备份中心。市档案馆建设绿色档案馆。新建改造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面积要求等问题的档案库房。


14.提升档案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健全完善档案安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档案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加快档案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和更新,开展经常性档案安全保密教育。强化档案安全风险源头管理,加强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推进档案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演练常态化。加大对档案外包服务中安全风险较高的档案寄存托管、数字化、信息系统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


15.提升档案数字资源安全管理能力。健全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安全保密防护体系,推动各级综合档案馆开展重要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工作。健全完善档案数字资源备份工作机制,实现馆(室)藏档案数字资源完整备份,重要电子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完善档案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提升行业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档案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档案信息提供利用、公开发布保密审查,保障档案数据安全存储和高效可信应用。


专栏4档案馆库达标建设工程


持续推进档案馆库达标建设,市档案馆和各区档案馆全面建成面积达标、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安全保密、服务便捷、节能环保的档案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和电子文件备份中心。市档案馆开展绿色档案馆自评工作,建设绿色档案馆。


(五)全面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


16.强化档案信息化基础支撑。主动融入数字天津建设,在本市相关政策和重大举措中强化电子档案管理要求,推进对国家和社会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数据归口各级各类档案馆集中管理。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档案信息化纳入本地区信息化发展规划,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将档案信息化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发展规划,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建立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对档案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推进和监督。加强专用局域网络建设及设施设备配备,满足安全可控环境下馆藏档案数字资源安全管理、存储备份需求。充分利用全市政务网络、政务云、安全认证等公共基础设施提升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


17.强化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和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健全完善电子文件归档相关标准规范,在办公自动化系统、政务服务平台及其他业务系统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电子文件归档功能,保障归档的电子文件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推进党政机关电子公文、政务服务数据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逐步探索其他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积极推进发票电子化归档工作。健全电子档案移交接收机制,推进各类电子档案应收尽收、安全保管、规范管理。


18.高标准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各级综合档案馆全部达到数字档案馆建设标准,市档案馆和50%的区档案馆建成高水平数字档案馆。具备条件的部门档案馆和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建成数字档案馆。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建设与业务系统相互衔接的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加大机关、企业数字档案室建设力度,新增20家数字档案室。


19.加快推进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对接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主动服务全国档案信息共享利用“一网通办”。推动档案查询利用纳入全市“政务一网通”服务体系。建立全市档案专题目录中心,推进档案数字资源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利用。深化全市民生档案“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市、区、街道(乡镇)三级互联互通并向社区(村)延伸。拓展档案共享服务渠道向移动端延伸。


20.加快推进档案科技创新。加强档案科技规划管理,实行档案科技项目全过程监管,加大档案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力度。优化整合科技力量,加强档案科研跨单位、跨行业、跨区域合作。开展大数据环境中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一体化管理、电子档案长期安全保存、绿色档案馆建设、档案抢救保护修复等重大课题研究。探索研究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应用。


专栏5档案信息化转型升级工程


1.全市档案信息资源综合管理平台。依托政务外网、政务云,整合现有档案信息系统,建设包括档案在线业务指导、电子档案接收管理、档案专题目录共享、民生档案一站式服务、馆藏档案管理利用等主要功能的全市档案信息资源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全程数据化、智能化管理。


2.档案电子数据长期可信保存系统。依托市档案馆专用局域网,建设档案电子数据长期保存和电子档案可信认证管理系统,提升馆藏档案数字资源存储备份和安全管理水平,实现电子档案长期安全保存、可信利用。


3.数字档案馆(室)。各级综合档案馆全部达到数字档案馆建设标准,市档案馆和50%的区档案馆建成高水平数字档案馆。加大机关、企业数字档案室建设力度,新增20家数字档案室。


(六)全面推进档案人才队伍建设


21.提升政治能力和专业水平。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市档案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教育引导档案工作者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举办档案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一线管理人员研修班,组织开展档案业务应用型实操型专题培训等。鼓励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开展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推进档案教育培训网络化、多元化。


22.加强档案人才培养。建立档案专家培养、选拔和动态管理机制,深化全市档案专家库建设,培养具有深厚档案学术涵养的管理人才和编研开发、保护修复、信息化技术等方面的档案专家。通过专题培训、专项工作、实践锻炼等方式,大力培养中青年档案业务骨干。按照有关规定选树档案工作先进典型。严格落实档案人员备案制度。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评审机制,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档案学会在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方面的积极作用。


专栏6档案人才培养


1.档案专家培养。深化档案专家库建设,优化整合本市档案专家力量,落实国家级档案专家培养选拔工作,建成一支由5名左右国家级档案专家、100名左右市级档案专家组成的专家队伍。


2.档案业务骨干培育。大力推动中青年档案业务骨干创先争优,培育10名左右国家级中青年档案业务骨干、80名左右市级中青年档案业务骨干。


(七)深入推进档案对外交流合作


23.深化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参加国际档案理事会东亚地区分会活动和国(境)外档案培训。加强与天津友好城市的档案合作,开展学术论坛、档案文献展览等活动。积极申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项目,助力中国档案文献遗产项目申报世界记忆项目。


四、保障措施


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规划组织实施领导责任,把档案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各级政府要加强档案工作经费保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合理安排档案工作经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档案科研创新领域。市档案主管部门建立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组织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档案工作和加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适时开展重大项目、重点任务实施情况专项评估。各区档案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指导,推动规划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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