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地方志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成员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各区方志办: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2021年天津市地方志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2021年天津市地方志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开局之年,是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开启之年。全市地方志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为根本遵循,深入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天津市地方志工作办法》,全面提升依法治志水平,秉承“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的使命担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市委、市政府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以下简称中指组)对我市地方志工作“两全目标”提前全面完成的肯定和勉励为动力,以更高的目标追求、更积极的工作姿态,开创天津地方志事业新局面,全面贯彻规划纲要,确保开好局、起好步。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牢方志工作政治方向
1.强化政治引领。全市地方志系统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看家本领,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筑牢思想根基,把牢政治方向,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发扬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把握正确导向,营造浓厚氛围,以党史学习教育的扎实成效助推新时代地方志工作创新发展、优质发展。
2.增强政治能力。坚持政治立身,加强政治能力建设,深刻领会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决策意图,自觉在大局中谋划、推动地方志工作,使地方志工作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同频共振。加强党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完善地方志工作体制机制。全市地方志系统要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推出更多志鉴精品,讲好“四史”故事,讲好中国故事、天津故事,用地方志记录好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国共产党人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的伟大成就,记录好天津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奋斗历程。
二、做好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十四五”时期地方志工作以及第三轮修志工作
3.高标准编制天津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中指组《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为指导,在对“十三五”时期我市地方志工作全面总结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高标准编制我市地方志“十四五”规划,于《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出台后及时印发,并做好规划的学习、宣传和贯彻。
4.科学规划第三轮修志工作。对我市第二轮修志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短板、注意的事项等进行全面分析评估,为第三轮修志提供借鉴。2021年,开始科学编制第三轮修志规划,筹备开展第三轮修志试点。各区要积极落实市方志办要求开展好第三轮区志(符合条件的区)编修工作并参照市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本区第三轮修志工作。有关市级单位和部门要严格落实《天津市地方志工作办法》,接受市方志办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积极主动组织开展修志工作。
三、深入推进志鉴史编纂和方志馆建设
5.志书编修扩面提质,实现高起点、大纵深。根据中指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在第三轮志书编修中突出以部门、单位为重点方向,特别是从未编修志书的部门、单位。加大对专业志、部门志编纂的指导推动力度,制定相关规定、办法。积极落实中指组关于“十四五”时期实现乡镇志、村志、社区志全覆盖的要求,兴起全市各区的志书编修延伸工作,做到“能延尽延”,保证各区都有延伸的志书编修成果。继续组织编修《天津抗日战争志》,年底力争完成初稿。组织编修《天津扶贫志》《天津全面小康志》。积极配合中指办编修国家重大专题志《中国扶贫志》《中国全面小康志》《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志》,做好相关保障。
6.推进综合年鉴编纂出版工作,巩固成果、创新发展。做好《天津年鉴》、各区综合年鉴的编纂出版工作,巩固全市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成果。不断提高年鉴编纂质量,推动年鉴工作改革创新,有计划地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各级部门开展年鉴编纂工作。加强对各类专业年鉴编纂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在目前全市专业(部门)年鉴编纂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专业(部门)年鉴编纂工作。
7.志鉴精品工程再上新水平。一是大力推进名志文化工程。对已入选中国名镇志、名村志的《团泊镇志》《精武镇志》《杨柳青镇志》《咸水沽镇志》《王顶堤村志》,继续加强指导,完成志稿审定、交付出版。启动已入选中国名街志的《五大道街志》志稿编纂,年内完成初稿。做好后续名志文化工程推进工作,指导、推动有条件的区申报“名志”。二是推动精品年鉴申报工作。严格执行《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和《关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规范编纂出版流程,完善年鉴质量评审制度,严把质量关,指导和推动各级各类年鉴申报中国年鉴精品工程。
8.稳步推进地方史编著工作。一是对已启动地方史编著工作的区加强指导,推动有条件的区开启地方史编著工作。二是广泛收集和征集相关资料,做好天津地方史研究丛书和天津地情资料丛书编辑出版工作,按照《天津地方史研究丛书和天津地情资料丛书编著出版实施办法(试行)》,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质量编著《天津地方史丛书》《天津地情资料丛书》。三是大力开展旧志(文献)整理和影印工作。四是各区方志办和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资料的收集编纂,市方志办加强指导,并对各单位的资料进行汇总编辑,高质量完成《天津抗疫实录》出版工作。
9.全面推进方志馆建设。按照中指组《方志馆建设规定(试行)》和《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区级方志馆建设的通知》要求,推进市、区方志馆建设。市方志馆建设与市档案馆改扩建工程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各区要将方志馆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建设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有改扩建或新建任务的档案馆应将方志馆建设纳入,同步建设,已完成建设任务的档案馆要确保方志馆有独立空间和专门设施配置。已完成建馆任务的以及年内改扩建或新建任务能够完成的区档案馆应实现方志馆挂牌。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方志馆、地方史馆。做好馆藏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地方志文献和地情资料收集整理,通过订购、捐赠、交流、征集等多种途径,丰富馆藏资源。扎实做好地方志资源的编辑研究工作,让“沉睡”的史志资料“活起来”。
10.高质量做好《天津史志》期刊编发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宗旨意识、阵地意识、精品意识。各区方志办要踊跃投稿,每年采用稿件不少于3篇,其中至少2篇以上具有较高的业务理论水平和学术价值;鼓励市级单位、部门积极投稿。让《天津史志》成为全市方志人交流思想、切蹉业务、学习进步的家园。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社会利用水平
11.扎实开展信息化建设。推动志、鉴、史、刊等地情资料数字化建设,提高方志资源社会利用效率。结合实际完成二轮志书的数字化转换,立足现有条件分批对馆藏旧志和老地情资料、老照片等进行数字化。做好地方志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开通、使用和维护,及时发布原创信息、转载信息,分批上传志书、年鉴、史志等各类电子版资料,向社会各界提供数字版查阅利用服务。
12.深入开展“互联网+地方志”活动。丰富和发展网络方志文化内容,创新方志文化传播表现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加强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宣传推介工作。积极开展方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即“七进”活动。鼓励社会各界以影视作品及其他文学艺术创作形式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依法对地方志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大力推进综合年鉴、专业年鉴、部门年鉴移动阅读手机版(掌上年鉴)启动建设工作。加强与媒体的合作交流,适时召开媒体座谈会、新书发布会,积极向社会推介和宣传方志工作,让地方志事业“立起来”“火起来”。
五、推进依法治志,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3.健全完善制度规范。依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天津市地方志工作办法》,制定出台《天津市专业、部门志书编修规定》,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全市专业(行业)志书、部门志书编修工作;印发《天津市专业和部门年鉴评审及审查验收规定的通知》,为三轮修志做好资料准备。
14.着力提升地方志业务水平。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精心组织举办志书、年鉴、地方史、方志馆等业务培训。举办方志文化讲堂,邀请地方文化、地情研究等专家、老师授课。结合实际,聘请全国方志专家和领导,开办高水平业务讲座和专题培训,着力提高我市方志工作者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落实中指组地方志援藏援疆部署,邀请西藏、新疆对口援助地区地方志工作人员来津参加培训。
15.积极开展调研工作。根据市档案馆(市方志办)年度调研工作计划,结合方志工作实际,确定好年度调研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对策性研究,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和制约地方志事业转型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6.强化方志力量。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与共建,充分发挥档案方志专家库作用,大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地方志工作。加强高层次、高质量方志专业人才,尤其是新媒体融合方面的方志人才培养,力争推出具有全国知名度、政治素质高、专业水平强的方志专家。
2021年我市地方志重大工作多、重点任务多、创新要求高,全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要早部署、早协调、早启动,充分发挥集体决策优势、集中力量干大事的经验、专家人才的智慧力量,拿出“跳一跳、够一够”的进取心和作风,全面、深入、圆满推进好、完成好目标任务,以铁一般的担当,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贡献力量,以一流的业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