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推荐立项
和天津市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档案局 时间:2024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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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馆,各区档案局、档案馆,各市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档案局将组织开展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推荐立项工作,同步开展天津市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本年度国家档案局和市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均以《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见附件)为依据,各单位可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围绕档案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难点堵点问题,综合考虑项目选题和研究内容的适用性和推广应用价值合理确定选题。其中,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分为自主选题项目和重点项目,市档案局科技项目不设重点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研究相应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申报重点项目的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制度。

2.项目申报前应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论证,鼓励在申报前征求相关研究领域国家和我市档案专家意见建议。

3.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抄袭、买卖、代写申报材料,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项目申报材料。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自主选题的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并且需要参加国家档案局组织的立项评审答辩,具体答辩形式和时间以国家档案局通知为准。

5.鼓励和支持入选国家和我市档案系统行业专家、工匠型人才和青年骨干参与档案科技项目研究,鼓励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联合申报。各级档案部门可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有关企业联合申报,形成科研合力,共同开展研究。

6.除国家档案局重点项目外,自主选题和市档案局科技项目经费由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三、申报程序和注意事项

国家档案局和市档案局科技项目均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service1.saac.gov.cn)进行申报,具体程序和注意事项如下:

1.申报单位需登录平台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为便于工作,可先下载《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进行前期材料准备,确认无误后再通过平台填写上报。平台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8日。首次登录平台的单位需先履行注册手续,推荐单位选择“天津市档案局”。

2.市档案局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申报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确定为市档案局科技项目。

3.被推荐申报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的,申报单位登录平台,下载打印项目任务书,加盖本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后重新上传平台。

4.被国家档案局列入2024年度科技项目立项计划的,公示期间申报单位需登录平台下载立项任务书,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通过机要或EMS方式寄送至市档案局,由市档案局统一报送国家档案局。向国家档案局推荐申报但未被列入立项计划的科技项目,转为市档案局科技项目。

5.列为市档案局科技项目的,申报单位需填写《天津市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和《天津市档案局科技项目内容摘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为盖章纸质版文件的扫描件,于国家档案局2024年度科技项目立项公示期满后一周内报送市档案局,由市档案局下发立项通知和项目任务书。各申报单位做好项目后续研究工作。

6.本通知中涉及的项目任务书和其他填报材料电子版可在天津档案方志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王颖;联系电话:83603119;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号天津市档案局;

政务安全邮箱:swbgtdazhc@tj.gov.cn。

 

附件: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

          

                        天津市档案局

                          2024年3月7日


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docx


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2020年制).wps


天津市档案局科技项目内容摘要.wps


天津市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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