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扎实开展2023年防汛抗洪救灾档案收集归档工作

来源:红桥区档案馆 时间:2024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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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为今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提供决策参考,红桥区认真落实《天津市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市档案局有关通知要求,周密部署、强化指导、有序推动,圆满完成全区2023年防汛抗洪救灾档案收集归档和数据汇交工作。


一、强化安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召开区委办公室室务会议暨区档案局局长办公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市档案局部署要求,就做好防汛抗洪救灾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和数据汇交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区档案局会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制发《关于做好防汛抗洪救灾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压紧压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各街道档案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推动防汛抗洪救灾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实现应收尽收。


二、强化指导推动,确保标准规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切实加强组织推动,在完成本机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基础上,督促推动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全方位收集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各个环节形成的文件材料,加强对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等重点单位和各街道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把关,确保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区档案局、区档案馆通过电话问询、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监督指导,有针对性加强业务培训,推动各单位按时、规范完成防汛抗洪救灾档案工作。


三、强化归档移交,做到高质高效。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统筹开展防汛抗洪救灾文件材料归档整理、数字化扫描和挂接工作,按照工作要求明确档案开放范围,及时向区档案馆归集档案数据。各成员单位将防汛抗洪救灾档案作为2023年度档案,向本部门本单位档案室归档移交。区档案馆建设区防汛抗洪救灾专题档案数据库,并按照《天津市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归集数据规范》要求,及时将档案数据向市档案馆归集。


红桥区档案局、区档案馆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推动档案工作与重特大事件应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更好地服务全区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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