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志·地方志志》通过复审

来源:方志指导部 时间:2024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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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市档案馆(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组织召开《天津市志·地方志志》复审会。市档案馆副馆长、市地方志办主任蒙秀芳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方志处处长、二级调研员、副编审王丹林;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区县工作处处长黄文雷;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张传勇;天津师范大学古籍保护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地方文献研究中心主任王振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档案馆、泰达图书馆(地方志编修办公室)二级职员金刚受邀担任评审委员。馆内办公室、人事处、规划部、方志指导部、年鉴指导部、宣传部、网信办、地方志馆等相关撰稿人员共2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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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志·地方志志》是列入天津市市级部门和相关单位志书编修全覆盖工作的一部重要分志,也是一部首修志书,记述从明清时期到2020年,天津现有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志编修工作情况,重点记述上世纪80年代以来,天津市、区(县)两级地方志工作发展情况,挖掘整理了大量地方志成果,展现了社会主义新方志事业在一代又一代方志人手中不断发展的历程,有助于我们总结历史经验,为做好新时代地方志事业提供借鉴。


会上,与会专家和相关撰稿人围绕志书的内容记述、语言表述、图照选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与会专家认为,《天津市志·地方志志》观点正确、体例完备、内容全面、资料翔实、语言流畅、地方特色鲜明,兼具学术价值与史料价值,是一部合格的志稿,同意通过复审。同时,专家还从体例体裁、篇章结构、记述内容、图表运用、文字表述等方面对后续修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蒙秀芳强调,《天津市志·地方志志》通过复审,是全市上下地方志工作人员、市档案馆各部门分纂人员通力合作的成果,标志着我们在落实全市地方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实现市级部门和相关单位志书编修全覆盖的道路上又迈出坚实的一步,也为即将开展的第三轮志书编修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应看到,复审稿只是一个阶段性成果,距离“堪存堪鉴”的要求仍有不小差距,尤其在史实、记述、行文等方面还有一定欠缺,必须下大力气修改、补充、完善。要认真梳理汇总各方的意见特别是专家们的意见,逐章逐节进行修改,切实把评审意见和建议转化为工作成果。方志指导部要加大统稿力度,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加快工作进度,和馆内各部门各方面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高质高效确保志书进入验收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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