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近代电力事业的创建与发展

来源:夏秀丽 时间:2022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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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天津用电的历史,还要从租界谈起。天津地处九河下梢,九国租界林立,中西融汇,俨然是个国际化都市。其间,各国商人纷纷设立洋行,经营商贸,赚取来津的第一桶金。而电力这一新兴能源也伴随着商贸的发展在天津这座城市里生根发芽。


从英租界内发端


1888年(清光绪十四年),英租界内的比商世昌洋行在伦敦路(今泰安道)绒毛加工厂内安装了一台小型发电机,除供本厂照明外还向邻近的荷兰使馆提供照明用电。这便是天津最早的电力。


天津电力最早使用出现在英租界,而其自设的发电厂也是租界当局设立的规模最大、经营最为成熟的发电厂。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英工部局在英商仁记洋行内建立了“天津使馆发电所”,正式给英使馆供电照明。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英工部局决定增加供电量,扩大供电区域,委托仁记洋行筹集资金25万元,在伦敦路(今成都道)建立了直流发电厂,保证了整个英租界内的供电。1920年,英工部局收回电厂经营权,成立英工部局电务处。1923年电务处将原有电厂进行扩建,发电设备增至5000千瓦,成为建成时各国租界内最大的发电厂,1941年又增至7000千瓦。英租界不满足于照明用电,先后多次添置路灯设备,改善电路,发展普通用户。电力的使用很快使英租界的面貌焕然一新。


天津是中国近代第一个开通有轨电车的城市


考究天津的电力事业,天津比商电车电灯公司是不容回避的。该公司因创办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条城市公交线路暨第一条有轨电车线路而载入史册。


1900年(光绪廿六年)八国联军占领天津后,各国侵略者深知创办有轨电车会带来巨大利益,争相抢夺在天津承办有轨电车的经营权。1901年11月,在天津海关税务司德璀琳的发起下,欧美各国股东组织成立了所谓“电车电灯公司董事会”。铺设电车的垄断权由比利时财团获得,并指定比商世昌洋行承办。1902年(清光绪廿八年)8月,清政府收回天津,袁世凯接任北洋大臣。袁世凯与比商世昌洋行经过两年的谈判,于1904(清光绪卅年)年4月26日,双方正式订立创办天津比商电车电灯合同。合同规定,在中国政府辖区内(非租界区域),以城内鼓楼为圆心,画六里半径为营业区域,专利为50年。其发电厂设在河北区金家窑,公司地址设在天津意租界三马路(今河北区进步道)。世昌洋行在比利时共筹集资本625万金比法郎,1906年建成发电,并正式通车。其发电厂所出电量除保障电车运行外,还供应辖区内的公用、民用照明及工商业用电。该厂发电设备初设两台1500千瓦发电机,至1941年增至3000千瓦发电机两台,6800千瓦一台,7600千瓦一台,发电容量达20400千瓦。在天津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之前,比商电车电灯发电厂为天津最大的发电厂。


比商世昌洋行对天津电力事业的推动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它引入有轨电车,使天津商民率先坐上了世界上最先进的交通工具。叮当叮当的电车铃声,载着人们走过大街小巷,不但给天津这座古老的城市增添了很多活力和魅力,而且带动了运输业、商业的快速发展,重新打造了天津租界、华界二维城市格局,促使天津的老商业街从华界逐渐移步到租界,奠定现代天津城市空间结构的基础。


富有传奇色彩的“法国电灯房”


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法国公议局在海河西岸法国桥(今解放桥)旁建立一座发电厂。该厂是天津历史上第一座直流发电厂,也是华北第一座营业性质电厂。发电厂建成后,法国公议局在法国领事馆旁设立法国电灯公司,俗称“法国电灯房”。1910年6月,因公司赔累不堪,时任法国驻津领事馆领事兼公议局董事会会长甘司东主张将法国电灯房专利授权该厂工程师的法人克利孟•布吉瑞(MR.C.BOUNGERY),专利期限为50年。布吉瑞先后投资白银8万5千两,耗时两年,终在公司所在地将新发电厂建造完成。法国电灯公司所发电量既可供应法租界使用,还能向邻近的日租界等地输送。有了法国电灯公司的充足电力,法租界灯明路亮,逐渐发展成为天津租界区的繁华商业中心。


法国电灯公司初设两台50千瓦小型发电机,后逐渐扩大规模,至1946年,其发电容量共计达8000千瓦。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侵占法租界,几欲强行购买,形势一度岌岌可危,就在最后关头日军宣布投降,使法国电灯公司逃过一劫。天津解放后,法国电灯公司仍由法人经营至1953年,法人将该公司交由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电业局代管,进入了它新的历史时期。可以说,法国电灯房的历史堪称天津电力史上的一段传奇。


天津第一家官办发电厂的诞生


天津第一家官办发电厂的设立与德租界发电厂关系密切。天津德租界虽然存在的时间较短,但也建有发电厂。该发电厂建于1908年(清光绪卅四年),装机容量200千瓦。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1917年3月,德租界交还中国,其发电厂亦随同收回,由天津市特别第一区政府经营,发电容量一度增加至250千瓦。然而,长期的军阀作战使这一发电厂疏于管理,形同虚设,后来只得停止发电,从邻近的英租界购买电量。1926年12月,商民倪少忱集股成立北辰电汽股份有限公司,并与特一区市政局订立合同以承办该区电灯事业,期限为20年。然而,该电气公司并未因此建立新发电厂,仍继续从英租界购电供应特一区。1927年12月,北辰电汽股份有限公司被天津市政府勒令收回,归市政府电业公司管理,又称天津市电业新公司。


1936年,在张自忠担任天津市市长期间,日本兴中公司在日租界当局的支持下,强迫天津市政府同意中日合办电业公司。1936年8月20日天津电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是为天津第一家官办发电厂。其发电厂设在今河东六纬路,称“天津发电所”。1938年3月建成,装机容量为3万千瓦,是当时天津市最大的发电厂。


公司成立之初即吞并天津市电业新公司,其营业区域为英、法租界及比商营业范围之外之其他区域。至此,覆盖天津租界、城区及部分郊县的电力网络初步形成。


抗日战争爆发后,日军为攫取战略资源,控制华北经济,将华北地区大大小小的发电厂相继强行侵占,纳入日伪华北电业公司。天津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电厂成为日伪华北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发电所,原英工部局发电厂为第二发电所,天津比商电车电灯发电厂为第三发电所,三大发电所总发电容量为57400千瓦。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接收了伪华北电业公司天津分公司,1946年在其基础上重新组建了资源委员会冀北电力天津分公司。


解放后,天津市人民政府于1949年6月在冀北电力公司的基础上,成立华北电业公司,下辖天津、北平等四个子公司,天津电力事业的迎来了大跨越发展的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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