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杀程锡庚案真相(二)
社会舆论 阻止引渡
消息传出后,引起天津人民、国民党政府及世界各国的强烈反响。8月13日,中国驻英国大使郭泰琪照会英外务部,要求英方就决定将程案4人引渡一事重予考虑。照会内称:依照《天津条约》第21条之规定,英租界内倘有中国犯罪人员,英国领事接准中国当局之请求后,应即行交出。惟就本案而谕,要求交出者,非中国政府之合法当局,而为日本陆军及其傀儡而已。故若以程案嫌犯交于日本所控制之法办,法理上既无根据,事实上各犯亦将因此丧失公正受审之机会。且与英国司法传统精神亦相抵触。此举或有被解释为事实上承认非法组织之嫌,对于政治上之原则及后果,难免有重大之影响。
8月14日,英国各界名流也电达哈利法克斯外相,请求英政府对引渡祝友樵等4人一节重新考虑,并主张由上海英领事法庭或香港审理此案,以示公允。
同日,国际反侵略大会英国分会发表声明:政府交出程案4犯一项决定是否合法,实属疑问。试以此举无异于在天津承认日方控制下之中国为政府。故在此决议实施之前,国人当向哈利法克斯外相函电呼吁,促其注意。
15日,法国《时代报》也以讥讽之口吻称:此可怜之4人,仅为千万黄种人中沧海一粟而已,其死也较大规模之屠杀,诚未引人注意。伦敦方面岂以为如此让步,即可略减日本侵略之凶焰乎?日方固已提出要求矣,且已提出最后通牒矣,岂英方以为就此让步,日方即可暂时停止其高压手段乎?此举民主国家何时始能憬然醒悟乎?呜呼!
节外生枝 香港开庭
1939年6月中旬,重庆方面致电天津,通知参加刺杀程锡庚的人员全部到重庆去。因为即将毕业,等大家参加完考试,拖到7月上旬祝宗梁、袁汉俊、刘友深、冯健美等4人才得以成行。他们先乘船到香港,而后重庆方面的王新衡和张冠夫为他们买了飞机票飞往重庆。
2010年3月26日,91岁的祝宗梁先生在上海家中
到了重庆,大家被送到海关巷一号,住在鞍山招待所,等候接见。令人大出意外,大家等来的接见人竟是军统局戴笠,他对大家百般招待,8月上旬又领着大家去见蒋介石。虽然在谈话中,蒋介石只是对大家的学业和家庭情况问了几句,没有一会儿工夫就出来了,可大家对这种“殊遇”仍是满腹疑团。时间不久才知晓,戴笠打算让袁汉俊和祝宗梁到香港自首。原来在天津的四名军统人员被英工部局逮捕,日本宪兵队硬说他们是刺程犯,一定要把他们引渡过去。戴笠说如果自首,日方的借口就失去依据,这四个人就可以得救。还说自首后可能被香港当局关押,也可能被送往英国,无论去哪里当局都会设法营救,同时为了避免家人遭迫害,准备把两人的父接借来重庆。
经戴笠一番巧言劝说,祝宗梁和袁汉俊到了香港。一切手续都由军统给办妥,代请了律师,代向世界各大通讯社发送了新闻稿。祝宗梁等人只是写了一份事情详细经过,连律师的面也没有见过。包括重庆、天津等地报纸都登载了这条新闻,祝宗梁和袁汉俊俩人的名字就这样传了出去。
8月16日至18日,香港各报、路透社、美联社先后接到一封署名为祝宗梁、袁汉俊的投函,并附港钞20元,作为广告费,请求新闻界将该函公诸于众。函中略称:吾等为刺杀程锡庚之凶手。兹悉英政府准备将刺程之4名嫌疑犯引渡日方,不胜骇异!因不愿他人无端受累,拟向港督署自首。惟自首前,应请港政府公开表示不将吾等付诸敌人裁判,并在港申请“人身保险状”,至生死在所不计!当日吾等在电影院曾亲书“程经理外找”字样,在玻璃板映出,现尚存于津英工部局,可与该函笔迹核对,以为见证,最先收到此函的香港各报,为慎重起见,未敢刊发,此函系由美联社电台首次播出。其后,津英工部局迅速展开调查,并再次审讯了祝友樵等4人。据查,祝宗梁即为祝友樵之别名,与袁汉俊俱拘押于英工部局内;祝友樵等4人对刺杀程锡庚一节供认不讳;至于玻璃上“程经理外找”之字样亦属无据。故而,英工部局得出结论:此信函实系匪人为扰乱视听而拟写,不足为据。
20日,香港爱理思律师事务所代天津程案嫌疑犯向英国在华法庭提出“人身保险状”申请。
24日,香港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英著名律师孟克顿代表申请人出庭。经过近3个小时的审理,助理推事琼思驳回了孟克顿律师的声请,其裁定主文称:律师于申请状中,并未提及犯人之姓名手续,申请人与犯人并无关系,双方互不相识,仅出于侠义动机;且“人身保险状”对于英国国外之外籍人员,均未尝有援用之先例,故该申请自不能成立。
这期间,军统要祝宗梁等住在旅馆,不得出门。由于当时欧洲已经发生战事,英国张伯伦首相的妥协外交政策仍在继续,英国对本土灾难还自顾不暇,在远东只得对日本步步屈服。祝宗梁等人的自首终于不被受理,军统要营救的四名“刺程犯”也依旧被引渡给日方。祝宗梁等人在香港等了三个月,仍毫无结果,就回到了重庆。
英方妥协 4人引渡
英国外交部起初曾考虑采取经济报复措施,但英国无法兼顾东西两个半球的窘境。虽然英国方面一直进行着各种活动,但对封锁租界则感到无法应付。因此,经过军、政及外交各方面的多次磋商,决定通过谈判寻求和平解决。日本政府也表示同意,并招集天津现地有关军政人员,在东京进行了外交谈判。
7月15日9时。世界注目的日英会谈在东京日本外务官邸举行,日本有田外务大臣和英国驻日大使克莱琪开始就原则问题进行谈判。经过3次的会谈,终于在7月22日午后11时在东京外务官邸,日英东京会谈的第四会谈上,英国对日本让步。双方达成协议,签订了《有田一克莱琪协定》。就日军在其占领区治安上,英国表示承认,“正在大规模战争状态下之中国实际局势,在此局势继续存在之时,英国知悉在华日军保障其自身安全与维持其统治区治安之目的,应有特殊之要求;同时知悉凡有阻止日军或有利日军敌人之行动与因素,日军均不得不予制止或消灭之;凡有妨害日军达到上述目的之行动,英政府均无意加以赞助。”
在双方约定的7月24日共同发表《有田——克莱琪协定》后,日本举国欢腾,认为“日不落的”大英帝国对日本屈服了!这是继日俄战争后日本对西方列强的又一次胜利。
就在英日就天津租界事件进行谈判过程中,中国国民党政府一再要求英国不要交出行刺汉奸的嫌疑犯。英日达成《有田——克莱琪协定》后,中国国内反应强烈!各界申明这就是“英国的东方慕尼黑方案”。中国国民政府驻英大使郭泰琪奉命向英国政府声明:协定忽视了两个最基本的事实。第一,谈判涉及中国领土、主权和利益,但没有邀请中国政府参加:第二,日军在它作为侵略结果而占领的任何土地上都不应享有任何权利。随后中国共产党于7月29日发出《关于反对东方慕尼黑阴谋的指示》,通过在延安的《新中华报》发表社论,一针见血地揭露了《有田——克莱琪协定》的慕尼黑性质。文章写道:协定是“放任侵略、纵容战争的又一罪恶”,“它不仅违背了英国历次在国际会上对中国担保之义务,而且违背了英国人民的和平利益及人类的正义和公理”。“英国与日寇订立这一协定,则无异是赞助日本在中国的掳掠、屠杀、奸淫、侮辱和占领:无异赞助日本消灭我国的抗战力量”。
但日英双方在7月24日进入第二阶段的具体事项的会谈以后。在租界具体治安协助事项,禁止流通国民党政府的货币以及搬出在英租界内的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存放的现银问题交涉上停滞。特别是日本要求在英租界内禁止“法币”流通,协助流通伪“联合准备银行券”,并将英法租界内中国的银行所存之白银完全交给伪临时政府等等,这些都涉及到英美法各国的共同利益,英方难以接受,对立激化。
7月26日。美国宣布6个月以后将终止19l 1年的日美通商航海商约。并且美国和法国驻日大使来访日本外务省,表示不同意在英租界禁止法币流通。所以在8月以后,日英的天津租界谈判渐渐中止。
但根据《有田——克莱琪协定》,8月11日,英国宣布以两名杀人犯、两人参加非法组织等罪名引渡蓝向隆等4人,同时延长会谈。8月13日。重庆政府发表声明“对英的引渡表示遗憾,现在其4人是无罪的:即使有罪,也应交给重庆政府。期待英国的强硬对日态度”。
在日英双方法币流通和现银问题的会谈实际破裂情况下,8月14日,天津的日军军方代表离开东京。返回天津。在中国的日军华北方面侵略军发表强硬声明,“事情恶化责任在英国方面,强调租界封锁是现地军对治安和自卫非常必要的行动。以后租界内各种事态恶化的场合英国负全部责任”。
8月18日,英国方面通知日本外务省因国内训令,谈判暂时中止。可是在9月3日英国对德国宣战后。英国政府的对日态度发生了变化,是夜天津英国领事馆通知日本天津领事馆。在9月5日引渡4人。
9月5日夜里,天津日本宪兵队特高课大田课长等数人来到维多利亚路和24号路交叉点,在悲壮的场面中,天津英租界工部局警务处长戴尼斯等英方数人将蓝向隆等4人引渡日本宪兵队。是时天津发大水,陆地交接不了,4人从英租界工部局警务处的舟艇上交接到日本宪兵队艇上。当夜4人被拘留在河北大经路特别警察署。
抗团解体
祝宗梁等几名抗团骨干离开天津后,抗团发生了巨大变故,组织被原军统人员裴吉珊出卖。原来,抗战前军统华北负责人王天牧因绑票、敲诈经人告发,被戴笠关入西安监狱。抗战爆发后戴笠急需用人,又把他放出来派到了天津。谁知,王天牧到了敌后当即投靠了日本人,而与王天牧关系甚笃的裴吉珊也紧随效仿了。裴吉珊到过抗团开会的秘密处所,知道抗团组织者的住址,因之裴吉珊带着敌人前来搜捕,曾澈、李如鹏等数人先后被捕,被押送到北平炮局子(即监狱)。其中曾澈、李如鹏被判死刑,与1940年被杀害。李如鹏等被捕、被杀,抗团骨干又大多不在天津(祝宗梁等在重庆、孙若愚等在北平),团员们一时失去了主意,组织元气大伤。同年春,北平抗团领导人冯运修身份暴露,他向来他家调查的日本特高课课长连发数枪,致其重伤,最后冯运修留一枪自戕殒命。由于在他家搜查出抗团名单,导致几十人受牵连被捕,北平抗团遭到彻底破坏,只有孙若愚经秦皇岛,绕道香港等地逃到重庆。
祝宗梁、袁汉俊等曾设法重振天津抗团,也先后派出四批人员赴津,结果他们不是被捕就是叛变。而留在天津的赵尔仁、赵广禄等未被捕的抗团负责人,只顾自己,没有什么凝聚力,使抗团成员纷纷自动脱离,天津抗日杀奸团竟致名存实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