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用局
天津市公用局于1945年10月3日正式成立,是天津市政府直属的公用事业管理机构,主要职能是管理全市市营和监督管理民营水厂、电厂、汽车、市场、菜市、公墓、渡口、车辆、船舶以及公共场所广告等公用事业。1949年天津解放后,该局由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
该全宗档案共1千余卷,起止时间为1945年至1948年。档案主要内容如下:
天津市公用事业专辑材料;船舶管理章则、外轮行驶海河驳运规则、渡船检查登记及审核表;码头仓库管理、取缔规则;检验各种车捐办法、颁发汽车执照;法商电力公司供电线路图及接收各项电业等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