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档案馆完成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
7月24日至25日,国家档案局组织专家组,对天津市档案馆开展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现场评价。
业务建设评价汇报会上,天津市委副秘书长、市档案局局长、市档案馆党委书记李晶同志向专家组汇报了天津市档案馆业务建设总体情况。国家档案局、专家组、天津市档案馆共同签订了遵守评价工作纪律承诺书。
业务建设评价期间,工作组恪守工作纪律,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细致的专业精神,严格按照《评价办法》,对照《评价标准》5部分96项指标,通过听取汇报,逐项审阅评价材料,实地查看接待利用大厅、中控室、档案展厅、档案库房、业务技术用房、中心机房、消毒室、数字化加工场所等,对市档案馆各项业务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此次国家档案局对天津市档案馆开展业务建设评价,是对天津市档案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在天津市委领导下,在国家档案局指导下,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将迎评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认真谋划,精心部署,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局馆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统筹组织开展迎评工作。
下一步,天津市档案馆将以此次业务建设评价为契机,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提出的“四个好”、“两个服务”目标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夯实档案馆基础业务建设,提升全馆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着力推进全市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为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服务。